
見“ 婆猴伎 ”。
“婆侯伎”是南北朝時期傳入中原的百戲表演形式之一,屬于古代樂舞類目。據《通典·樂六》記載,其形态特征為“以水激輪,令木人奏樂、擊鼓吹箫,作百戲形”,屬于借助水力機械驅動的自動化表演裝置,融合了木偶戲與樂器演奏的複合藝術形态。
該詞在《樂府詩集·散樂》中又作“婆侯伎”,特指帶有胡戲色彩的幻術類演藝,表演者通過機關操作使木制人偶完成吞刀、吐火等雜技動作,常見于南北朝至隋唐的宮廷宴樂場景。宋代以後逐漸演化為“水轉百戲”,成為機械裝置藝術的重要發展階段。
詞源學角度分析,“婆侯”可能為梵語音譯詞,對應佛教典籍中“Bahu”(意為衆多),與“伎”組合後形成特指複合型演藝的專有名詞,體現古代中印文化交融特征。
“婆侯伎”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解釋如下: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拾遺記》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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