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婆猴伎 ”。
“婆侯伎”是南北朝时期传入中原的百戏表演形式之一,属于古代乐舞类目。据《通典·乐六》记载,其形态特征为“以水激轮,令木人奏乐、击鼓吹箫,作百戏形”,属于借助水力机械驱动的自动化表演装置,融合了木偶戏与乐器演奏的复合艺术形态。
该词在《乐府诗集·散乐》中又作“婆侯伎”,特指带有胡戏色彩的幻术类演艺,表演者通过机关操作使木制人偶完成吞刀、吐火等杂技动作,常见于南北朝至隋唐的宫廷宴乐场景。宋代以后逐渐演化为“水转百戏”,成为机械装置艺术的重要发展阶段。
词源学角度分析,“婆侯”可能为梵语音译词,对应佛教典籍中“Bahu”(意为众多),与“伎”组合后形成特指复合型演艺的专有名词,体现古代中印文化交融特征。
“婆侯伎”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核心解释如下: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语大词典》或《拾遗记》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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