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皮靴。《南史·武興國傳》:“言語與中國同。著烏皁突騎帽,長身小袖袍,小口袴,皮鞾。”
“皮鞾”是漢語中一個曆史詞彙,指以皮革制成的靴子,屬于古代服飾文化中的典型足衣。該詞由“皮”與“鞾”兩部分構成:“皮”指動物皮革,是制作材料;“鞾”為“靴”的異體字,特指高筒鞋履,多見于古代文獻。
從構詞角度分析,“鞾”字最早見于《說文解字》靴部,釋為“鞮屬”,即帶有鞋筒的鞋類。唐代《一切經音義》記載:“鞾,胡服也。本名胡鞾,趙武靈王所服。”說明其最初為遊牧民族服飾,後經中原文化吸收改良。宋代《廣韻》将其歸入戈韻,注音“許戈切”,與“靴”同源。
在具體使用場景中,皮鞾多用于軍事、禮儀場合。據《新唐書·車服志》記載,唐代武官朝服配“烏皮六縫靴”,即用黑皮革縫制的官靴。元代《南村辍耕錄》詳述皮鞾制作工藝,采用牛皮經鞣制、裁剪、縫合等工序,兼具防護性與耐用性。明清時期,皮鞾逐漸演變為士紳階層的常服配件,如《紅樓夢》第三回描述賈寶玉“穿青緞粉底小朝靴”,即皮鞾的典型樣式。
該詞彙在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但在研究古代服飾、文物修複等領域仍具專業價值。現存實物可參考新疆吐魯番阿斯塔那唐墓出土的雲頭錦緣皮靴,其皮質結構與文獻記載高度吻合。
“皮鞾” 的詳細解釋如下:
指皮制的靴子,常見于古代文獻中描述服飾的語境。例如《南史·武興國傳》記載:“言語與中國同。著烏皁突騎帽,長身小袖袍,小口袴,皮鞾。”,表明武興國(古代西域國家)的服飾文化中,皮鞾是重要組成部分。
現代漢語中,“皮鞾”一詞已不常用,多被“皮靴”替代。研究古文獻或特定曆史服飾時可能涉及該詞。
如需進一步考證,建議參考《南史》《古代服飾考》等權威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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