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質魚形符節。《隋書·高祖紀下》:“﹝ 開皇 十年﹞冬十月甲子,頒木魚符於京師官五品已上。”
木魚符是中國古代符信制度中的重要憑證,其名稱由“木魚”與“符”組合而成。據《漢語大詞典》記載,“魚符”是唐代官員身份證明的器物,以魚形為制,分左右兩半,中縫處刻“同”字,供官員出入宮禁、調發軍隊時核驗身份。而“木魚符”特指以木質材料制成的魚符,區别于金屬材質的“銅魚符”。
從形制與功能來看,木魚符長約六寸,表面镌刻官職、姓名及“合同”字樣,剖分為二後,左半留存朝廷,右半由官員隨身攜帶。《舊唐書·職官志》提到,唐代五品以上官員需佩魚符,其中親王、三品以上用金質,五品以上用銅質,低級官吏或特定場合則用木質魚符。這一制度源于古代兵符傳統,後演變為行政管理的身份憑證。
木魚符的命名與佛教法器“木魚”無直接關聯。據《唐六典》記載,其“魚”形設計取自“鯉符”典故,象征君臣信息傳遞如魚得水,同時魚目常開,寓意持符者恪盡職守。宋代《事物紀原》補充說明,魚符制度在開元年間達到鼎盛,至宋代逐漸被腰牌取代。
木魚符是中國古代的一種符節制度,其含義和背景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基本定義
木魚符是木質雕刻的魚形符節,主要用于隋唐時期作為官員身份或軍事調動的憑證。其形制模仿魚形,通常分為雌雄兩半,需兩半契合才能生效。
曆史背景與用途
功能與演變
文獻依據
相關記載可見于《隋書》等正史,以及後世對符節制度的考據研究。
木魚符是隋代重要的行政與軍事憑證,其魚形設計象征“魚目晝夜不閉”的嚴謹監管,後隨制度發展被其他材質符節取代,但為唐代魚符體系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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