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正的官吏。《管子·明法解》:“平吏之治官也,行法而無私,則姦臣不得其利焉。”
“平吏”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指公正的官吏,強調官員在執法或處理事務時保持公平無私,不徇私情、不濫用職權。該詞由“平”(公平)和“吏”(官吏)組合而成,字面意義即“公平的官員”。
文獻來源
最早見于《管子·明法解》:“平吏之治官也,行法而無私,則姦臣不得其利焉。”
此句強調公正的官吏通過依法行事,能遏制奸臣謀私。
曆史語境
古代社會對官員廉潔奉公的期待較高,“平吏”一詞反映了對理想官員品行的描述。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管子》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滬江線上詞典)。
《平吏》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其中,“平”是“編”字旁,“吏”是一個意指“官吏”或“政府官員”的字。
拆分《平吏》這個詞語的部首是:“平”字的部首是“幹”,“吏”字的部首是“口”。而《平吏》這個詞總共由11個筆畫組成。
《平吏》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的政府機構和官僚體系。繁體字中,“平吏”保持相同的寫法。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會有一些變化。在古時候,《平吏》這個詞可寫作“平吏”。
1. 他貪污受賄,被舉報後被歸入了“平吏”之列。
2. 古代的“平吏”在政務處理上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
平心、平凡、吏治、吏部
官員、官吏、政府工作人員
百姓、民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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