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周 侍衛官的禮服。《周書·宣帝紀》:“﹝ 大象 二年三月丁亥﹞詔天臺侍衞之官,皆著五色及紅紫緑衣,以雜色為緣,名曰品色衣。有大事,與公服間服之。”
品色衣是中國古代官員服飾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指根據官員品級不同而規定的特定顔色、紋樣的禮服,主要用于區分身份等級。該制度最早可追溯至北周時期,至唐代形成明确規範,并被後世朝代沿用發展。
從詞義構成來看,“品”指官員的等級(共九品),“色”指服飾顔色,“衣”即服裝。據《舊唐書·輿服志》記載,唐太宗貞觀四年定“三品以上服紫,四品深绯,五品淺绯,六品深綠,七品淺綠,八品深青,九品淺青”,形成了“品色服”制度。宋代在《宋史·輿服志》中補充了“文武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绯,九品以上服綠”的記載,并在紋樣上增加差異。
該制度的文化内涵包含三重維度:其一,顔色本身承載着禮制象征,如紫色代表尊貴,青色象征基層;其二,通過視覺符號強化等級秩序,《唐會要·章服品第》明确指出“貴賤有級,服位有等”;其三,服飾成為官僚體系的外顯标識,《新唐書·車服志》記載不同場合需搭配對應品色的冠、帶、魚符等配飾。明清時期雖調整了具體色階,但仍延續“以色辨品”的核心制度,直至清末廢除。
“品色衣”是一個具有雙重含義的詞語,其解釋需結合曆史制度與成語寓意:
定義與起源
品色衣是中國古代以服裝顔色區分官員品級的制度,始于北周時期。北周侍衛官在重要場合穿着五色(紅、紫、綠等)鑲邊的禮服,稱為“品色衣”。
發展與演變
作為成語,“品色衣”引申為形容人品德高尚、舉止端莊,其中:
如需進一步了解不同朝代的具體顔色規定,可查閱《周書·宣帝紀》或唐代典章制度的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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