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畜牧之地。亦指從事畜牧之人。《周禮·天官·大宰》:“以九職任萬民:一曰三農……四曰藪牧,養蕃鳥獸。” 鄭玄 注:“澤無水曰藪;牧,牧田,在遠郊。皆畜牧之地。” 章炳麟 《訄書·明農》:“鳥獸之蕃,魚蛤之孳,藪牧聚之。”
"薮牧"是漢語中具有曆史地理特征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形和古籍用例兩方面解析:
一、字源本義 "薮"指水草豐茂的低濕之地,《說文解字》釋為"大澤也",特指古代九大湖澤。《周禮·職方氏》記載"其澤薮曰雲夢",印證了其作為特定地理單元的概念。"牧"本義為放養牲畜,《周禮·地官》設"牧人"官職專司畜牧事務。
二、複合詞義項
三、曆史演變 據《中國曆史地理概論》研究,該詞從先秦時期的具體地理指稱,逐漸演變為秦漢文獻中的經濟區劃術語,反映了古代農牧交錯帶的生态特征。清代考據學家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特别強調"薮牧"不同于普通牧場的濕地屬性。
“薮牧”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基本詞義
指畜牧之地或從事畜牧之人。其中“薮”原指水草豐茂的沼澤,後引申為禽獸聚集之地;“牧”即放牧、牧場。兩者結合後,既可表示畜牧的場所,也可代指畜牧相關職業者。
文獻依據
最早見于《周禮·天官·大宰》:“以九職任萬民……四曰薮牧,養蕃鳥獸。”鄭玄注:“澤無水曰薮;牧,牧田,在遠郊。”表明薮牧是周代劃分的九種職業之一,負責鳥獸繁育。
章炳麟在《訄書·明農》中亦提到薮牧對鳥獸魚蛤資源的管理作用。
延伸用法
在古詩文中,常與自然、田園意象結合。例如詩句“近郊薮牧好遊遨”,描繪郊外畜牧之地的閑適場景。
注意:該詞現代已鮮少使用,多出現在古籍或曆史研究中。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周禮》及鄭玄注疏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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