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lose and distant] 親近和疏遠
亦作“ 親疎 ”。1.指關系或感情上的距離的遠近。《周禮·春官·小宗伯》:“掌三族之别,以辨親疏。” 宋 張齊賢 《洛陽缙紳舊聞記·焦生見亡妻》:“﹝ 焦生 ﹞見家人至……不飲食,不知親疎。”《紅樓夢》第九八回:“并不是我忍心不來送你,隻為有個親疏。”
(2).親近或疏遠。 唐 張彪 《雜詩》:“行行任天地,無為強親疏。” 宋 曾鞏 《故翰林侍讀學士錢公墓志銘》:“公於衆,不矯矯為異,亦不翕翕為同,以其故,人莫能親疎。”
(3).指射箭射中靶心或偏離靶心的距離。《宋史·兵志九》:“﹝ 慶曆 ﹞二年,諸軍以射親疎為責罰,中的者免是月諸役,仍籍其名。”
“親疏”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表示親近的“親”和表示疏遠的“疏”兩個反義語素并列構成,其核心含義指人與人之間關系的親近或疏遠、密切或冷淡的程度。以下是基于詞典釋義和語言學分析的詳細解釋:
關系遠近的統稱: “親疏”泛指人際交往中情感聯結、血緣紐帶或社會交往的緊密程度。“親”指親近、親密、血緣關系近;“疏”指疏遠、生疏、關系淡薄或血緣關系遠。例如“辨親疏”即指區分關系的親疏遠近。這一釋義體現了漢語反義複合詞“概括整體”的特點(參考《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對“親疏”的釋義)。
社會關系的度量尺度: 在倫理與社會結構中,“親疏”常作為衡量人際關系層級的标尺,如傳統禮法強調“親疏有别”,即依據關系遠近采取不同交往規範(參考《漢語大詞典》“親疏”條,強調其在禮制中的區分作用)。
情感與心理距離: 除客觀關系外,“親疏”亦涵蓋主觀情感傾向。如“心生親疏”指因個人好惡産生的親近或疏離感(見《古代漢語詞典》中“疏”的引申義項)。
文化倫理的體現: 儒家文化中,“親疏有序”是倫理秩序的基石。如《禮記·曲禮上》:“夫禮者,所以定親疏、決嫌疑”,強調以禮法規範親疏關系(可參考經典文獻如《禮記》原文及研究論述,如中華經典古籍庫線上資源)。
詞典學依據:
學術研究參考: 社會學研究指出,“親疏關系”是華人社會“差序格局”(費孝通提出)的核心維度,影響信任分配與社會資源流動(可延伸閱讀費孝通《鄉土中國》相關章節,或知網收錄論文如《差序格局中的親疏關系研究》)。
例句1(倫理實踐):
“家族議事需明辨親疏,以定尊卑之序。”
例句2(心理描寫):
“他對衆人态度迥異,親疏之分顯而易見。”
“親疏”作為漢語特有的關系範疇詞,既承載血緣與情感的客觀距離,亦反映文化倫理的主觀建構。其釋義紮根于詞典學傳統,并在社會學、倫理學研究中持續獲得理論闡釋,成為理解中國社會結構的關鍵概念。
“親疏”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qīn shū,主要含義和用法如下:
關系或情感的遠近
指人與人之間在血緣、情感或社會關系上的緊密程度差異。例如,親屬、密友屬于“親”,而陌生人或關系淡漠者屬于“疏”。
态度與行為的差異
常用來形容對待不同關系者的态度:對親近者熱情關懷,對疏遠者冷淡疏離。例如成語“親疏有别”即強調這種區别對待。
“親”的内涵
指基于血緣、婚姻、友誼等建立的親密關系,如親屬、摯友等,通常伴隨信任、支持與情感依賴。
“疏”的表現
表示因缺乏共同經曆或情感連接而産生的疏遠,如普通同事、泛泛之交,互動較少且保持距離。
社會倫理
傳統禮制中,“五服”制度通過喪服等級區分親疏關系,如《禮記》中“斬衰”“缌麻”等差異。
處世原則
強調公平性時,常用“不分親疏,一視同仁”表達對所有人平等對待的态度。
在古漢語中,“親疏”偶爾用于射箭領域,比喻射中靶心的精準度(“親”)或偏離程度(“疏”),但此用法較為罕見。
“親疏”既描述人際關系的緊密程度,也反映對待不同關系者的态度差異,是理解中國傳統社會倫理和人際交往的重要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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