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古 楚國 所轄之地。《戰國策·楚策一》:“ 楚 地西有 黔中 巫郡 ,東有 夏州 海陽 ,南有 洞庭 蒼梧 ,北有 汾 陘 之塞 郇 陽 ,地方五千裡。” 南朝 宋 謝莊 《山夜憂吟》:“登 楚 都,入 楚 關, 楚 地蕭瑟 楚 山寒。” 宋 蘇轼 《荊州》詩之三:“ 楚 地闊無邊,蒼茫萬頃連。”
"楚地"作為曆史地理概念,其核心含義指古代楚國統治或文化影響的區域,尤以長江中遊為中心。依據權威漢語工具書及曆史文獻,其釋義可歸納如下:
"楚"本義為叢生灌木(荊棘),引申指"清晰""痛苦"等義。作為地域名稱,"楚地"最早見于《詩經·商頌》"撻彼殷武,奮伐荊楚",指商周時期江漢流域的部落聚居區。漢代《說文解字》釋"楚"為"叢木,一名荊也",印證其名源于當地植被特征。
周代楚國疆域
西周初年(前11世紀),楚子熊繹受封于"丹陽"(今湖北秭歸),為楚國始封地。春秋戰國時期,楚國擴張至"地方五千裡",涵蓋今湖北、湖南全域,及河南南部、安徽西部、江西北部等地,形成"楚地千裡"的格局(《史記·楚世家》)。
秦漢行政區劃
秦置楚郡(後改置南郡、九江郡等),漢設荊州刺史部統領楚地七郡。班固《漢書·地理志》載:"楚地翼轸之分野,今之南郡、江夏、零陵、桂陽、武陵、長沙及漢中、汝南郡,皆楚分也",界定範圍包括兩湖、豫南、皖西及陝南部分地區。
文學象征
《楚辭》标志性意象如"沅湘""江臯""九嶷"均屬楚地風物,形成"書楚語,作楚聲,紀楚地,名楚物"(宋黃伯思《東觀餘論》)的地域文化特征。後世詩詞中"楚地"常與悲秋、羁旅情懷關聯,如杜甫《登高》"萬裡悲秋常作客"即寫于夔州(古楚地)。
民俗傳承
楚地巫風盛行,《漢書·地理志》載"信巫鬼,重淫祀",其祭祀歌舞(如《九歌》)、圖騰崇拜(鳳鳥、龍蛇)深刻影響民俗。今湖北、湖南等地端午龍舟、招魂習俗仍存楚文化遺風。
當代漢語中"楚地"多用于曆史文本或文學創作,指代湖北、湖南為核心的古代楚文化區。地理學語境則特指江漢平原及洞庭湖平原(《中國曆史地名大辭典》)。
權威參考資料:
“楚地”指古代楚國的疆域,其含義和範圍在不同曆史時期有所演變,具體解釋如下:
“楚地”即楚國所轄區域,源于春秋戰國時期的諸侯國“楚國”。楚國作為“戰國七雄”之一,鼎盛時期疆域遼闊,文化影響深遠,成為長江流域的重要文明中心。
核心區域
最初以今湖北、湖南為中心,即傳統所稱的“荊楚之地”。例如:
鼎盛時期擴展
楚國滅越後,疆域最大時涵蓋今湖北、湖南、安徽南部、江西、江蘇、浙江、重慶東部、河南中南部、山東半島南部及廣東、貴州部分地區。
楚地孕育了獨特的楚文化,以屈原的《楚辭》、青銅器(如曾侯乙編鐘)、漆器工藝等為代表,至今仍是湖北、湖南的文化象征。曆史上芈月(秦宣太後)、項羽(西楚霸王)等人物也與楚地密切相關。
注:若需更詳細的曆史沿革或地圖考據,可參考《漢書·地理志》或《中國曆史地圖集》等權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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