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诏書;草拟诏書。《舊五代史·外國傳二·回鹘》:“其後時通中國,世以中國為舅,朝廷每賜書詔,亦常以甥呼之。” 明 謝肇淛 《五雜俎·事部四》:“ 梅詢 為翰林學士,一日書詔頗多,屬思甚苦,操觚巡堦而行,忽見一老卒卧于日中,欠伸甚適。 梅 忽嘆曰:‘暢哉!’”
“書诏”是古代中國政治與文學領域的重要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核心含義
二、文學引申 該詞衍生出對優秀文章的贊譽功能,特指文筆精妙之作。如指出其可用于“表揚他人文章或自己的作品”。
三、曆史應用實例
該詞完整展現了古代文書制度與文學評價的雙重功能,在曆史文獻中常見于官職運作(如翰林學士拟诏)、外交文書(如與回鹘往來)等場景。
《書诏》是一個包含書面命令或公告的詞語,用于表示上級向下級傳達某種指示或通知的行為。
《書诏》是由三個部首組成的:言部、聿部和讠部。言部和聿部是上下構成的偏旁,表示書寫、描繪的意思;讠部是一個獨立的部首,表示言語、語言。
根據部首的組成,可以将《書诏》的拆分為:“言”、“聿”和“讠”。其中,“言”在書寫時的筆畫數為二,“聿”為七,“讠”為兩畫。
《書诏》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的官方文書制度。在古代,君主或有權勢者會用書面形式向下級官員發布命令或公告,這種行為被稱為《書诏》。該詞也常用于古代文獻中,如《史記·秦始皇本紀》中就提到了“書诏征天下士”。
《書诏》的繁體字為「書詔」。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有些字的字形與現代略有不同。關于《書诏》這個詞來說,古時的字形與現代基本相同,沒有明顯的變化。
1. 君王下《書诏》,國家舟楫賦稅以普天下之人。
2. 請将這封《書诏》傳達給全體員工。
1. 書信:表示用書面形式進行傳達。
2. 诏書:表示由上級向下級發布的命令或公告。
1. 勒令:表示強制命令或指示。
2. 告示:表示向公衆發布的公告或通知。
1. 自由:表示沒有限制或束縛的狀态。
2. 放任:表示不加幹涉或指示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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