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外方圓的意思、稅外方圓的詳細解釋
稅外方圓的解釋
唐 藩鎮于朝廷規定的常稅之外,巧立名目,括取民財,進貢皇帝,稱“稅外方圓”。《資治通鑒·唐德宗貞元十二年》:“藩鎮多以進奉市恩,皆雲稅外方圓。” 胡三省 注:“折則成方,轉則成圓,言於常稅之外,别自轉折,以緻貨財也。”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二章第二節:“因為他( 唐德宗 )貪財,節度使多以進奉名義來讨喜歡。名目有‘稅外方圓’(正稅外周轉)、‘用度羨馀’等等。”
詞語分解
- 稅的解釋 稅 ì 國家向企業或集體、個人征收的貨币或實物:稅收。稅額。稅款。稅率。稅法。稅制。稅務。 姓。 筆畫數:; 部首:禾; 筆順編號:
- 方圓的解釋 ∶指定半徑範圍内的面積公裡方圓之内的個内湖 ∶圍繞;在;周圍地這個湖方圓一裡,寬半裡詳細解釋亦作“ 方圜 ”。亦作“ 方員 ”。.方形與圓形。亦泛指事物的形體、性狀。《管子·形勢解》:“以規矩為方圜
網絡擴展解釋
“稅外方圓”是唐代曆史中的一個特定術語,主要用于描述地方藩鎮在常規稅收之外斂財進貢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1.詞義解析
- 基本含義:指唐代藩鎮在朝廷規定的常規賦稅(正稅)之外,通過巧立名目額外征收財物,用以進貢皇帝或讨好中央。
- 詞語構成:
- “稅外”:常規稅收之外的範疇。
- “方圓”:原指貨币的轉換方式(如将糧食折成錢币或轉購其他物資),引申為通過變通手段獲取財物。
2.曆史背景
- 出現時期:唐德宗貞元年間(785-805年),藩鎮割據現象嚴重,中央財政緊張。
- 目的:藩鎮為鞏固地位,以“進奉”名義向皇帝進貢,換取政治庇護或權力認可。
- 典型名目:除“稅外方圓”外,還有“用度羨馀”(財政結餘)等名目。
3.操作方式
- 斂財手段:在正稅基礎上,通過加征、折變(如将實物稅轉為貨币稅)、攤派等方式搜刮民財。
- 影響:加重百姓負擔,導緻民間經濟凋敝,進一步激化中央與地方的矛盾。
4.文獻記載
- 《資治通鑒》提到:“藩鎮多以進奉市恩,皆雲稅外方圓。”胡三省注:“折則成方,轉則成圓,言于常稅之外别自轉折,以緻貨財也。”
- 《中國通史》指出,唐德宗因貪財,縱容藩鎮以“稅外方圓”等名義進貢,加劇了社會矛盾。
5.與現代的關聯
- 該詞為曆史術語,現代漢語中無實際應用,但可作為研究唐代財政史的重要案例。
如需進一步了解唐代稅收制度或具體曆史事件,可參考《資治通鑒》《中國通史》等權威史料。
網絡擴展解釋二
《稅外方圓》這個詞是什麼意思
《稅外方圓》是一個成語,意為超越了稅收範圍,即指一些隱藏的收入不被納稅機關所掌握。
拆分部首和筆畫
《稅外方圓》這個成語的部首是“方”,筆畫數為4。
來源
《稅外方圓》這個成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明代的中國,當時明朝政府實施了嚴格的征稅制度,然而,由于一些商人和地主等群體的漏稅、偷稅等行為,很多財産收入沒有被列入稅務部門的征稅範圍。因此,人們将這種隱藏的收入稱為“稅外方圓”,以強調這些財富脫離了正常的稅收監管。
繁體
《稅外方圓》的繁體字為《稅外方圓》。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寫作《稅外方圓》的漢字拆分和現代略有不同。其中,“方”字在古代寫作“方阜土”,而“圓”字寫作“囗元。”
例句
1. 他的財産來源于各種渠道,其中的大部分都屬于《稅外方圓》。
2. 近年來,政府加大了對《稅外方圓》資産的查處力度。
組詞
相關的組詞有:稅收、稅務、方正、圓滿。
近義詞
類似意義的詞有:躲稅、逃稅、漏稅。
反義詞
與《稅外方圓》相反的詞是“納稅”,意為按規定的程式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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