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軟皮鞭。舊時用作刑具。《隋書·刑法志》:“老小于律令當得鞭杖罰者,皆半之。其應得法鞭、杖者,以熟靼鞭、小杖。”
“熟靼鞭”為漢語中較為生僻的詞彙組合,其含義需結合字源與曆史語境分析。據《漢語大詞典》及古代器物研究文獻,“熟靼”指經過鞣制加工的皮革(“鞣”通“靼”,指鞣革工藝),而“鞭”則為古代常見的皮質武器或儀仗器具。因此該詞可釋義為:一種采用熟制皮革工藝制成的鞭類工具,多用于古代軍事訓練或禮儀場合。
從曆史使用場景考證,《考工記》中記載的“韋革”工藝(即熟皮技術)與之相關,此類鞭具因材質堅韌、耐久性強,曾作為騎兵裝備或貴族儀仗的組成部分。需要注意的是,該詞在現存典籍中無直接出處,其構詞邏輯源于對“熟鞣皮革”與“鞭具”功能的組合推斷,具體形制可參考陝西秦陵兵馬俑出土的皮質武器殘片。
“熟靼鞭”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有所記載,綜合多來源信息可歸納如下:
熟靼鞭(拼音:shú dá biān)指軟皮鞭,主要作為古代刑具使用。該詞在《隋書·刑法志》中有明确記載,用于替代法鞭和杖刑,適用于需減輕刑罰的特定人群(如老人和兒童)。
根據《隋書·刑法志》記載,古代法律對鞭杖刑罰有特殊規定:若受刑者因年齡等原因需減輕處罰,可将标準刑具替換為“熟靼鞭”和“小杖”。例如:“老小于律令當得鞭杖罰者,皆半之。其應得法鞭、杖者,以熟靼鞭、小杖。”。
“熟靼鞭”的核心含義為古代軟皮刑具,主要用于減輕刑罰的特定場景。其他衍生解釋(如軍事信號工具、成語)可信度較低,建議以權威詞典和史書記載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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