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建社會的一種禮儀。舊時封建統治者戰争勝利後,先行獻俘禮,把所獲俘虜獻于宗廟社稷,再行受俘禮,由皇帝接受戰俘。也叫“受俘馘”。《舊唐書·劉闢傳》:“ 闢 入京城,上禦 興安樓 受俘馘。”《清史稿·禮志九》:“翼日,帝禦 午門樓 受俘。”
“受俘”一詞的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主要分為以下兩類解釋:
核心含義:指封建社會戰争勝利後,統治者接受俘虜的禮儀流程。通常分為兩個步驟:
擴展含義:在非曆史語境中,可比喻為在競争、鬥争或情感關系中被對方擊敗或控制,失去自主權。例如形容商業競争失利或被他人操縱的狀态()。
如需更詳細的曆史案例或引申用法分析,可參考《舊唐書》《清史稿》等文獻記載()。
受俘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分組成:受和俘。
1. "受"字的拆分部首是口,在漢字六書中屬于象形字,表示接受、承受等意思,讀音為"shòu"。
2. "俘"字的拆分部首是人,在漢字六書中屬于會意字,表示被敵人俘虜,讀音為"fú"。
《古漢字字典》中記載,"受俘"一詞最早出現在《左傳·僖公十七年》:“僖公與鄭戰,受俘于敵,與鄭兵遇。”
在繁體字中,受俘仍保持原樣寫作"受俘"。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受"字變體的常見寫法有「受」、「又」、「受」、「X」等。
以下是一些使用"受俘"的例句:
- 在戰争中,士兵們可能會不幸受俘。
- 他因被捕而受俘,被迫離開自己心愛的家鄉。
- 戰俘營中是受俘者的臨時居住地。
一些與"受俘"相關的詞彙:
- 近義詞:被俘、被捕、被扣留
- 反義詞:釋放、逃跑、脫離
一些組詞:
- 受刑:接受刑罰
- 受辱:遭受侮辱
- 俘虜:被敵對勢力俘虜的人
- 俘獲:捕獲、抓住
- 俘擄:擄掠、劫持
- 俘獲:捕獲、抓住
- 俘獲:捕獲、抓住
- 受難:遭受苦難
- 受教:接受教誨
- 受邀:被邀請參加
總結:受俘是指被敵人俘虜的狀态或行為。它是由"受"和"俘"兩個字組成的,拆分部首分别是口和人。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受"字存在多種變體。繁體字中的受俘與簡體字保持一緻。在使用中,受俘常常用于描述戰争或犯罪行為中被捕、被禁锢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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