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overnor-general office] 總督衙門
以辛亥三月二十九日圍攻兩廣督署之役為最。—— 孫文《黃花岡七十二烈士事略序》
總督衙門。《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六回:“其實我那時候未嘗不好説,不過那些同桌吃飯的人,雖説是同事,然而都是甚麼藩臺咧,首府咧,督署幕友咧……這班人薦的,知道他們是甚麼路數。”
“督署”是漢語中的一個曆史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督署指“總督衙門”,即總督處理政務的官署機構。該詞主要用于清代及近代文獻中,是地方最高行政長官的辦公場所。
清代地方行政
清代設總督為地方最高軍政長官(如兩廣總督、四川總督),其辦公機構即稱“督署”。例如:
“以辛亥三月二十九日圍攻兩廣督署之役為最。” ——孫文《黃花岡七十二烈士事略序》
文獻記載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六回提到“督署幕友”,即總督衙門的幕僚人員。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事件或文獻原文,可參考《黃花岡七十二烈士事略序》或清代地方行政制度資料。
督署是一個由兩個字組成的漢字,由“目”和“罒”兩個部首組成。在字形上,它是一個嚴密的結構。具體來說,它的拆分部首和筆畫如下:
督署這個詞的來源比較複雜。它最早的意思是指統籌、管理,後來引申為監察、監督。在繁體字中,督署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沒有變化。
古時候,督署還有督書、督市等寫法。督書是由“目”的下面寫上“聿”(yù),意為監察審查的官員。督市是由“目”的下面寫上“市”(shì),意為監察市政的官員。
1. 新任督署到任後,立即展開全面的巡視工作。
2. 市長要求督署嚴格監管市場秩序,維護市民的利益。
督察、欽督、督促、督理、督辦
近義詞:監察、監督、監視
反義詞:被督、被監、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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