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事實情況。 漢 王充 《論衡·四諱》:“諸工技之家,説吉兇之占,皆有事狀。” 晉 幹寶 《搜神記》卷十五:“ 武陵 太守聞 娥 ( 李娥 )死復生,召見,問事狀。” 魯迅 《三閑集·<近代世界短篇小說集>小引》:“用數頃刻,遂知種種作風,種種作者,種種所寫的人和物和事狀。”
(2).猶行狀。 明 李東陽 《儲處士傳》:“自述事狀以告於太史氏,請為傳以傳。” 清 曾國藩 《歐陽氏姑婦節孝家傳》:“﹝ 福田 先生﹞篤行君子也,數為餘述誦兩世事狀。”
(3).指訴狀所陳之事。《隋書·柳彧傳》:“ 彧 據案而坐,立 素 於庭,辯詰事狀。”
“事狀”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義組合及曆史文獻用例中綜合理解。以下是詳細解釋:
事實情況
指事件的具體情形或真實狀況。
例證:
行狀(人物生平記錄)
古代用于記述人物生平事迹的文體,類似傳記。
例證:
訴狀所陳之事
指訴訟文書中陳述的事件内容。
例證:
“事狀”在不同語境中側重不同含義,但核心均圍繞“事件的具體描述”。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其具體指向,如曆史文獻多指事實記錄,法律文書中則與訴訟内容相關。
提示:如需更多例句或文獻出處,可參考《論衡》《搜神記》等古籍,或查閱《漢語大詞典》等權威辭書。
事狀(shì zhuàng)是一個漢語詞彙,指代某事的形态或狀态。它可以用來形容一個事件或情況的具體細節、狀态或樣子。
事狀由“亻”(人)和“爿”(立)兩個部首構成,總筆畫數為7。
事狀的最早記載可以追溯到《說文解字》中,是一個古老的漢字。在繁體字中,事狀的寫法保持不變。
在古代,事狀的寫法與現在相比略有不同。古時候的寫法中,“亻”部分的上方有一橫,看起來像是一個彎曲的手臂。這個形态逐漸演變為現在的“亻”。
1. 請描述一下事狀,讓我們更好地了解發生的情況。
2. 他對項目的進展非常了解,可以隨時給出詳細的事狀報告。
3. 教授在講座中詳細地描繪了建築物的事狀和結構。
1. 事态(shì tài)
2. 狀況(zhuàng kuàng)
3. 形狀(xíng zhuàng)
1. 情況(qíng kuàng)
2. 狀态(zhuàng tài)
3. 姿态(zī tài)
1. 無事(wú shì)
2. 平常(píng cháng)
3. 無狀(wū zhuà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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