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榜樣,可以相比的例子。 明 康海 《中山狼》第二折:“[拔劍砍車轅科]東西南北,兀誰的隱諱了狼的去向,把這車轅兒做個賽例者。”
“賽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以下為綜合解釋:
核心定義
指“榜樣”或“可以相比的例子”。例如明代康海在《中山狼》中寫道:“把這車轅兒做個賽例者”,即以車轅為參照标準。
詞源解析
部分詞典(如)将其解釋為成語,表示“超越衆人、無人能及”,但這一用法在其他權威來源中較少提及,可能屬于特定語境下的引申義。
現代語境中,“賽例”可用于描述比賽規則或實例。例如: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更多見于文學作品或特定領域(如賽事規範)。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古典文獻(如、4引用的《中山狼》)。
賽例是一個漢字詞彙,指的是模仿賽的規則或例程。它可以用作名詞,表示參賽規定或樣例。
賽例的偏旁部首是賽(sài),它由賽字的左右兩部分組成。總的筆畫數為15畫。
賽例一詞源于漢語,它的簡體字形為“賽例”。
在繁體字中,賽例的寫法為「賽例」。
根據古代的漢字拆字規則,賽例的拆分方式為「賽」+「列」。其中,「賽」是事物強行比較或搏擊判斷的一種形式,「列」表示縱列、排列的意思。
1. 這個比賽的賽例要求選手準時出場。
2. 參賽者必須遵守比賽的賽例,否則将被取消參賽資格。
1. 比賽:指進行競争性活動來決出勝負的行為。
2. 規例:指制定的規矩或規則,用以規範行為。
3. 案例:指實際事例,用以研究、分析或判斷。
範例、樣例、典範、标準
違例、破例、不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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