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殘殺。 晉 袁宏 《後漢紀·質帝紀》:“ 九江 、 廣陵 二郡俱罹寇害,殘夷最甚。”《後漢書·仲長統傳》:“ 漢 二百年而遭 王莽 之亂,計其殘夷滅亡之數,又復倍乎 秦 項 矣。” 唐 吳筠 《覽古》詩:“姦邪起狡猾,骨肉相殘夷。”
殘夷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由“殘”與“夷”兩個語素構成,其核心含義指向殺戮破壞後的慘狀或劫後幸存的殘餘者。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的詳細解釋:
殺戮與毀滅
指戰争或暴力造成的屠殺與破壞。《漢語大詞典》釋為“殺戮”或“摧毀”,強調暴力導緻的慘烈後果。例如古籍中描述戰亂後“城郭殘夷”,指城市遭受毀壞後的荒涼景象。
劫後餘存者
引申指災難中幸存的人或物。《辭源》注解為“殘餘”,如“百姓殘夷”即戰火後幸存的民衆。此義項突顯災難後的生命或事物留存狀态。
本義為傷害、毀壞(《說文解字》:“殘,賊也”),引申為殘缺、剩餘。
古義為鏟平、消滅(如“夷為平地”),亦指古代東方部族,後衍生出“平定”與“創傷”義。
二者結合強化了“暴力摧毀+遺留痕迹”的意象。
“放兵鈔略,屠戮城邑……百姓殘夷。” 此例指百姓遭屠戮後的幸存者。
“鋒刃所加,流血漂橹;原野蕭條,白骨盈積。” 雖未直用“殘夷”,但場景與之高度契合。
該詞屬書面語,多見于曆史文獻、戰争史研究或文學性描述中,如:
“曆經戰火殘夷的古村落,僅剩斷壁殘垣。”
現代漢語更常用“殘存”“廢墟”等替代,但“殘夷”仍用于強調曆史滄桑感。
“殘夷”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主要分為以下兩種解釋:
根據,該詞基本含義為“戰争或災難後殘存下來的人民”,強調戰亂對社會的破壞。例如,在描述曆史事件時,可用以表達幸存者群體的艱難處境,如“九江、廣陵二郡殘夷最甚”(《後漢紀》)。
和引用了古籍中的用法,如晉代袁宏《後漢紀》和唐代吳筠詩句“骨肉相殘夷”,均将“殘夷”解釋為“殘殺”。這一含義更側重于暴力行為本身,常見于曆史文獻或詩歌中。
建議結合具體文獻或語境進一步分析其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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