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規定的日子。《元典章·禮部五·陰陽學》:“釋春牛顔色,常以每年立春日為法日。”
“法日”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制度規定的特定日子,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釋義
根據《元典章·禮部五·陰陽學》記載,“法日”指通過官方制度或規定确立的日期。例如,古代在立春日确定“春牛”顔色時,便以該日作為“法日”。
語境應用
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中,強調日期的法定性或規範性。如《元典章》中的記載,體現了古代通過制度明确特定日期用于儀式或行政事務的特點。
擴展說明
需注意,部分網頁(如)提及“日法關系”屬于曆史事件,與“法日”一詞無直接關聯。以上解釋綜合了多個來源,完整内容可參考相關古籍或權威詞典。
《法日》是一個漢字詞,意思是法律之日、法庭之日。它包括兩個部分:法(fǎ)和日(rì)。
“法”是一個常用的漢字,拆分成部首是“水”和“去”,筆畫數為八畫。它最初的意思是泉水從地下湧出的樣子,引申為法律、規則的意思。
“日”是一個常用的漢字,拆分成部首是“日”和“曰”,筆畫數為四畫。它最初的意思是太陽,引申為時間、日期的意思。
《法日》這個詞的來源并不清晰。一種說法是起源于中國古代的法院制度,用來指代審判案件的日期。另一種說法是出自佛教經典《法華經》,指代佛法開示的日子。
在繁體字中,法日的寫法與簡體字一樣,沒有變化。
在古時候,法日的漢字寫法與現在略有不同。在《康熙字典》中,法日的寫法為“法畐”,畐是一個已經不再使用的部首。
以下是一個例句:“今天是法庭的法日,我們要出庭作證。”
一些與“法日”相關的組詞有:法律、法庭、法規、法度。
與“法日”意義相近的詞有:審判日、宣判日、開庭日。
與“法日”意義相反的詞有:非法、違法。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