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漢 末 孔融 兄弟七人, 融 居第六,四歲時,與諸兄共食梨, 融 取小者,大人問其故,答道:“我小兒,法當取小者。”見《後漢書·孔融傳》 李賢 注。又 南朝 梁 王泰 幼時,祖母集諸孫侄,散棗栗于床,群兒皆競取, 泰 獨不取。問之,答道:“不取,自當得賜。”見《梁書·王泰傳》。後因以“推梨讓棗”謂兄弟友愛。《資治通鑒·唐高宗上元元年》:“二王春秋尚少,志趣未定,當推梨讓棗,相親如一。”
“推梨讓棗”是由“孔融讓梨”與“王泰讓棗”兩個典故融合而成的漢語成語,用以形容兄弟友愛、謙讓有禮的美德。
典故溯源
語義解析
該成語通過“梨”與“棗”兩種平凡食物,隱喻物質分配時的禮讓态度。其核心意義包括:
現代應用
當代語境中,“推梨讓棗”常用于教育場景,倡導兒童品德培養,也被借喻團隊協作中的謙和态度。例如《中華傳統美德故事》将其列為“禮讓文化”的啟蒙案例。
“推梨讓棗”是一個源自曆史典故的成語,主要用來形容兄弟之間的友愛與謙讓美德。以下是詳細解釋:
孔融讓梨(推梨)
東漢孔融四歲時,與兄長分梨,他主動選擇最小的。家人問原因,他回答:“我年紀小,理應拿小的。”(出自《後漢書·孔融傳》李賢注)。
王泰讓棗(讓棗)
南朝王泰幼時,祖母将棗栗散于床,其他孩童争搶,唯獨他不争不搶,認為“不争搶自然會得到賞賜”(出自《梁書·王泰傳》)。唐代史學家将兩事合稱,形成成語。
這一成語體現了儒家“悌道”思想,強調家庭倫理中的長幼有序與謙讓精神。司馬光在《家範》中将其列為“世家子弟立身之本”,成為傳統家訓的典範。
部分解釋(如)擴展了其含義,認為可泛指“讓利于人”,但核心仍以兄弟友愛為主。使用時需結合具體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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