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smiss;dispense with sb.'s service;release(remove) sb. of service;relieve sb. of his post] 解雇或解除職務
刊印了違背富人利益的意見的編輯和記者們被免職
************。《南史·劉孝綽傳》:“ 孝綽 免職後, 武帝 數使僕射 徐勉 宣旨慰撫之。” 唐 白居易 《前長安縣令許季同除刑部郎中前萬年縣令杜羔除戶部郎中制》:“遠恥以退,道不失正,各從免職,亦既踰時。” 沉從文 《王謝子弟》:“二爺一免職下野,帶了那價值兩萬元的愛情過 南京 去時,七爺就依然回轉 杭州 。”
免職是依法享有任免權的機關按法律或制度規定解除公職人員職務的行為。其核心含義和特點如下:
免職屬于職務調整措施,不具有必然的懲罰性。它僅表示被免職人不再擔任原職務,但未涉及個人職級、工資等核心權益的變更。例如公職人員的正常崗位輪換、退休等情況均可能觸發免職程式。
主要依據《公務員法》第三十八條關于職務任免的規定。需注意部分網頁提到的《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屬于誤引,該條款實際規範企業用工中的勞動合同籤訂問題。
與撤職(行政處分)存在本質差異:撤職屬于懲戒性措施,會降低職級和待遇;而免職僅解除職務,不影響職級和工資。例如某幹部因工作失誤被免職後,可能平調至其他崗位,而撤職者則會被降級使用。
部分群衆容易将免職誤解為撤職,實際上兩者在性質、後果層面均有顯著差異。免職在幹部管理體系中既承擔常規人事調整功能,也發揮過渡性組織處理作用。
免職是一個漢字詞語,拆分部首為亻(人)和升(半部),總共有十三個筆畫。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官場制度,用于表示高級職務被撤銷,不再擔任原本的職位。在繁體漢字中,免職的寫法為“免職”。
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其中“免”字的舊字形為“嫚”,表示“停職不任用”的意思;“職”字的舊字形為“脂”,表示“官職、職務”的意思。
以下是一些關于免職的例句:
1. 她因自己的工作失誤而被免職。
2. 這位部長因************被免職。
與免職有關的組詞有:
1. 辭職:主動放棄職位。
2. 降職:原本的職務被降級。
3. 罷免:指通過投票等方式撤銷公職人員的職務。
4. 任命:指派某人擔任特定職務。
免職的近義詞是解聘,表示解除某人的聘用關系。
免職的反義詞是任用,表示給予某人一個職位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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