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ng;law-breakers;unprincipled fellow] 刑事犯罪小集團
鎮壓犯罪團夥
指刑事犯罪小集團。《人民日報》1983.11.4:“許多地方采取果斷措施,狠狠打擊流氓團夥和其他嚴重刑事犯罪分子。”《人民日報》1983.11.29:“經過一個星期的内查外調,掌握了大量證據,很快就挖出了這個由八人組成的貪污盜竊團夥。”
團夥是一個具有特定社會和法律含義的詞彙,其核心定義及特征如下:
團夥指基于共同利益或犯罪意圖組成的群體,通常帶有貶義,多用于描述非法或危害社會的集體行為。在法律語境中,它特指刑事犯罪小集團,成員通過協作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如需更詳細的法律界定或案例,可參考權威詞典(如漢典)或司法解釋。
《團夥》是一個漢字詞語,表示一群人或組織為共同目的而結合在一起的團體。通常用于描述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犯罪活動、不法行為或其他不正當行為的集體。
《團夥》這個詞的部首是囗,表示“圍住”的意思,由“囗”這個字根構成。該字共有11個筆畫。
《團夥》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團》原為象形字,表示一群人圍坐在一起。而《夥》則是由人和左右結構的喝飯旁組成,表示一起吃飯的意思。兩個字合在一起,即表示一群人一起圍在一起的意思。
在繁體字中,團字的右邊是“團”字,夥字的右邊是“夥”字。
古代的團字寫法更為簡化,隻有五個筆畫,寫作“團”,與現代簡化字有所不同。
1. 這個團夥一共有十個人,專門從事盜竊行為。
2. 警方成功打掉一個毒品團夥,抓獲了多名犯罪嫌疑人。
3. 這個團夥的成員緊密合作,屢次逃脫了警方的追捕。
1. 團隊:指由多個人共同組成,為了實現共同目标而合作的集體。
2. 夥伴:指共同生活或合作的夥伴,也可以指刑事犯罪中的同夥。
3. 團結:指人們在共同利益或共同目标的推動下,緊密結合在一起。
近義詞:團體、集團、團體、團體組織
反義詞:個人、散漫、分散、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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