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掌官印。印章皆用篆文,故雲。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禁衛·錦衣官考軍政》:“今忽從南司登大堂晉一品,需次握篆,蓋近日新例。”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局詐》:“副将軍某,負貲入都,将圖握篆,苦無階。”
握篆是古代漢語中的官職術語,指執掌官印、代行職務,尤其強調代理或正式擔任主官職位。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意為“執持、掌握”,《說文解字》釋為“搤持也”,引申為掌控實權。
原指篆書字體,因古代官印多用篆文刻制(如秦代“八體書”之一),故以“篆”代指官印。如《漢舊儀》載:“丞相、列侯印稱‘章’,二千石稱‘印’,皆以篆書。”
握篆即“執掌印信”,象征行使職權。需注意其與“掌印”的區别:握篆特指代理或新任主官履職,常見于明清文獻中職務交接場景。
古代官員赴任需驗印信(如銅印、銀印),《唐六典》規定官員離任須“納篆”,繼任者“受篆”方為合法履職。握篆者即實際控制印信之人。
明清時,副職或屬官暫代主官職務稱“握篆”。例:
清代汪輝祖《佐治藥言》載:“州縣幕友,非官而操握篆之權。”
指幕僚雖無官職,卻實際代行縣令職權(來源:清代官箴文獻《佐治藥言》卷三)。
新官到任接印亦謂“握篆”,如《清史稿·職官志》載知府“握篆莅事,統轄屬縣”。
明代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十一:
“以府同知握篆,代行知府事。”
(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萬曆野獲編》)
清代黃六鴻《福惠全書·莅任部》:
“新官握篆,首宜清查倉庫。”
(來源:清代官箴書《福惠全書》卷一)
“握篆”是古代官僚制度的核心概念,其釋義需緊扣印信與職權的關系,強調代理或實任主官的身份合法性。該詞盛行于明清公文,反映了傳統行政體系中“以印為憑”的權力運作邏輯。
注:以上文獻來源可參考《說文解字》(中華書局影印本)、《漢舊儀》(清孫星衍輯本)、《福惠全書》(清康熙刻本)等權威版本。
“握篆”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與古代官職及印章使用相關,具體解釋如下:
指掌握官印或擔任官職。古代官印多用篆文雕刻,因此“篆”代指官印,“握篆”即執掌印信、行使職權()。
詞源背景
源自中國古代官制,印章(尤其是官方印章)普遍采用篆書字體雕刻,故以“篆”代指官印()。
古籍例證
引申含義
部分語境中可引申為精通篆刻或書法技藝,但此用法較少見()。
綜合多個權威詞典(如漢典、滬江詞典)及古籍引用,該詞主要與官職相關,書法相關的解釋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挨挨擦擦白疊百家語寶勒焙治逼勒草原車軌共文充纩崇曠儲賈大使館凍瘃段太尉逸事狀犯土光遠過臨浩蜺蚝浦鴻雪蹤花花面寄傲腳不沾地謹良濟世安邦絕戶龛廟刻不待時苛論磕碰跨坐郎貓雷公墨綠葉成蔭梅華墨蘭内召棚閣平津館疲庸前部遣俘棋法乞讨纴婆認着睿想蛇粟十六才子獅子舞首甲樹榾棟私簿肅衣嗢石蘭誣詭些小斜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