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常有節制。《大戴禮記·诰志》:“天生物,地養物,物備興而時用常節。”
(2).一定的時節。 漢 王粲 《務本論》:“種有常時,耘有常節,牧有常期。”
(3).一定的節度。 晉 陸機 《演連珠》:“動循定檢,天有可察,應無常節,身或難照。” 宋 葉適 《黃端明谥簡肅議》:“公儼然莊重,坐立有常處,不傾側跛倚,語默有常節,不戲言苟笑。”
(4).固有的操節。《漢書·王莽傳上》:“賞未足以直功,謙約退讓,公之常節,終不可聽。”《周書·楊寬傳》:“太宰見愛以禮,人臣之交耳。今日之事,事君常節。”《北史·王紘傳》:“君亡臣死,自是常節,但賊豎力薄,故臣不死。”
(5).正常的節律。 章炳麟 《辨詩》:“樂府或時無韻,是猶《周頌》諸篇,不應常節,蓋其逗留曲折,非韻所持,固詩之特異也。”
“常節”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根據具體語境理解,主要涵蓋以下五個方面:
常有節制
指行為或事物的規律性約束,如《大戴禮記·诰志》中提到“時用常節”,強調自然規律的節制性、3、。
一定的時節或節度
表示固定的時間或規律,如漢代王粲在《務本論》中描述農事“耘有常節”,晉代陸機《演連珠》中提及“動循定檢”以強調節度、3、。
固有的操節
指人堅守的品德與原則,如《漢書·王莽傳》中贊揚謙遜退讓為“公之常節”,《北史》中亦有“君亡臣死,自是常節”的表述、3、。
正常的節律
多用于描述生理或自然規律,如宋代葉適在《黃端明谥簡肅議》中強調“語默有常節”,指言行符合常規節奏、。
應用擴展
現代語境中可引申為日常節儉行為,如提到的“雨水利用”與“設備節水”等生态措施。
該詞核心圍繞“規律、約束、操守”展開,既可用于抽象的道德規範(如個人修養),也可指具體的時間規律(如農事安排)。若需深入古籍例證,可參考《大戴禮記》《漢書》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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