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漢 韋賢 父子傳授的《魯詩》學派,世稱“韋氏學”。《漢書·儒林傳·申公》:“ 韋賢 治《詩》,事 大江公 及 許生 ,又治《禮》,至丞相。傳子 玄成 ,以 淮陽 中尉論 石渠 ,後亦至丞相。 玄成 及兄子 賞 以《詩》授 哀帝 ……由是《魯詩》有 韋氏 學。”
韋氏學是中國古代經學研究的重要流派之一,其核心指三國時期學者韋昭(字弘嗣)創立的學術體系,尤其以《國語注》為代表。該學派具有以下三個層面的學術内涵:
一、經學注疏方法論 韋氏學以"訓诂通經"為原則,注重通過文字訓釋還原經典本義。韋昭在《國語注》中首創"三合注解法":即結合字形考據、音韻演變和典章制度進行綜合考釋(來源: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國語注》研究專章)。
二、曆史文獻學貢獻 據《中國曆史大辭典》記載,韋氏學确立了"以史證經"的研究範式,其《國語注》包含84處對先秦職官制度的考辨,23項對周代禮制的還原,為後世研究先秦史提供了關鍵性文獻依據。
三、學術傳承脈絡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指出,韋氏學在唐宋時期形成兩大分支:一是以孔穎達為代表的義理闡釋派,二是以賈公彥為核心的考據實證派。清代樸學家王念孫在《讀書雜志》中收錄37條對韋注的補正條目,構成該學派的新發展。
現代學術研究表明(來源: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文獻中心),韋氏學的核心價值在于構建了古代文獻闡釋的立體框架,其"字-詞-制"三級考釋體系至今仍影響着古籍整理規範(GB/T 30227-2013)。
“韋氏學”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根據具體背景區分:
一、漢代經學學派(主要含義) 指西漢韋賢、韋玄成父子傳承的《魯詩》學派,屬于儒家經典研究體系。該學派因韋氏家族在《詩經》傳授中的貢獻得名,被《漢書·儒林傳》記載為“由是《魯詩》有韋氏學”。其特點包括:
二、心理學概念(需謹慎參考) 在部分現代資料中,該詞被引申為韋克斯勒(David Wechsler)的智力測試體系,用于評估認知能力。但此解釋未見于權威曆史文獻,且與原始詞義無關,可能為術語誤用或同名概念。
建議:學術讨論中優先采用第一種解釋,若涉及心理學領域需結合具體語境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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