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條辯 ”。逐條辨析。 南朝 梁 陶弘景 《真靈位業圖序》:“事事條辨,略宣後章。” 清 恽敬 有《明儒學案條辯序》。
“條辨”是一個多義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主要可從以下兩個層面解釋:
基本含義與用法
“條辨”由“條”(指細節或規則)和“辨”(辨别、判斷)組成,本義指通過分析細節或規則來辨别事物的真僞或正确性,強調逐條辨析的過程。例如古籍中提到的“事事條辨”即表示對事物逐條分析。
作為成語的引申義
在辯論或表達場景中,“條辨”也寫作“條辯”,形容言辭犀利、邏輯清晰、論證有條理,常用于描述辯論者以明确的觀點和嚴密的邏輯進行争辯。例如:“律師在法庭上條辯有力,成功說服了陪審團。”
例句參考
注意:“條辨”與“條辯”可互通,但“辨”更側重分析,“辯”更強調争辯的語境,需根據實際使用區分側重點。
《條辨》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對事物進行分類辨析、區分和區别。
拆解《條辨》這個詞,可以分解成兩個部首:“⺧”和“⺌”,分别是“豎彎鈎”和“豎鈎”。它的總筆畫數為14。
《條辨》這個詞的來源比較古老,最早出現在《周易》中。在現代漢字簡化過程中,它的繁體形式為「條辨」,保留了更多的繁複筆畫。
古時候,《條辨》這個詞的寫法略有不同。在古代字典《說文解字》中,它的字形為「束口而動物各辨」,解釋為:“束起來像口的樣子表示事物的不同,進行區分辨析。”
1. 為了更好地理解這個問題,我們需要進行條辨分類。
2. 在辨别真僞時,需要進行條辨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條例、辨析、辨證、條文、分類、區分等。
分辨、甄别、鑒别、辨别等。
籠統、混淆、模糊、混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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