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耕作。《戰國策·燕策一》:“民雖不由田作,棗栗之實,足食于民矣。”《漢書·趙充國傳》:“邊兵少,民保守,不得田作。”《宋史·趙滋傳》:“ 代州 、 寧化軍 有地萬頃,皆肥美,可募人田作。”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四章第一節:“依據主權與田作慣例,勞動情況應登記于(戶主)名下。”
“田作”作為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代與農田相關的耕作活動。從構詞法分析,“田”為名詞性語素,特指耕種土地;“作”為動詞性語素,表示耕作行為,二字結合形成動賓結構的合成詞。
《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将其定義為“在田地裡進行的耕作活動,包括播種、管理、收獲等農事環節”。這一釋義體現了農耕文明中土地與人類生産活動的密切關系。《漢語大詞典》則從曆史維度補充說明,該詞最早見于漢代文獻,《漢書·食貨志》記載“春耕夏耘,秋獲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給徭役;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亡日休息”,其中“春耕夏耘”即是對田作活動的具體描述。
在語義演變層面,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古漢語常用字字典》指出,唐宋時期“田作”逐漸引申出“農作物”的義項,如白居易《觀刈麥》詩“田家少閑月,五月人倍忙”中的“田”即暗含農作物生長周期之意。這種語義擴展反映了古代農業社會對土地産出的高度依賴。
“田作”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及用法可綜合解釋如下:
田作(拼音:tián zuò)指耕作,即與農田種植相關的勞動活動,包括翻土、播種、施肥、除草等環節。其核心含義是“在田地上勞作”,強調農業生産的實踐過程。
該詞多見于古代典籍,例如:
“田作”與“耕作”含義相近,但前者更偏向傳統書面表達,後者在現代口語和學術文本中使用更廣泛。其反義詞可推測為“荒廢”“棄耕”等。
如需更深入的曆史文獻分析,可參考《戰國策》《漢書》等原文(來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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