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嚴酷之法。《史記·酷吏列傳》:“ 竇太後 聞之,怒,以危法中 都 , 都 免歸家。” 宋 蘇轼 《上神宗皇帝書》:“臣之所懼者,譏刺既衆,怨仇實多,必将詆臣以深文,中臣以危法,使陛下雖欲赦臣而不得。” 錢基博 《吳祿貞傳》:“ 陝 甘 總督 升允 聞之,大惡,以聞於朝,欲中 祿貞 以危法。”
“危法”是漢語中一個具有複合語義結構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和典籍用例兩個層面解析:
一、字源釋義 “危”在《說文解字》中釋為“在高而懼也”,本義指高處使人不安的狀态,引申為危險、危害;“法”則指律令制度,源自《尚書·呂刑》中“惟作五虐之刑曰法”的司法規範概念。二字組合構成動賓關系,字面指“危害律令”的行為。
二、典籍用例
司法危害說
《漢書·刑法志》載:“奸吏因緣為市,所欲活則傅生議,所欲陷則予危法。”此處特指司法人員濫用律令制造冤案,印證該詞最早作為司法術語使用(來源:中華書局《漢書》校注本)。
制度危機論
清代考據學家王念孫在《讀書雜志》中辨析:“危法猶言壞法,謂敗其成法也。”強調對既有法律體系的破壞性影響(來源:上海古籍出版社《讀書雜志》點校本)。
現代辭書《漢語大詞典》将“危法”收錄為:“危害法令;敗壞法紀”,該釋義綜合了曆史語料中的兩種典型用法(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第二版)。在當代語言實踐中,該詞多用于曆史文獻研究或法理學讨論,指代違反法律根本原則的嚴重行為。
“危法”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wēi fǎ,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解釋:
如需進一步分析具體文本中的“危法”,建議結合上下文及曆史背景。
韛拐子寶光本分官撥轉秤錘稱栩陳宿重修舊好黜昏逮案禫祥稻收東寺敦饬番第販夫皂隸風風韻韻封己守殘奉浼分餾感憤寡約海鬧橫敵阖室嘩讙肩摩袂接見趣建統見習生剪燭建築面積警唱機息凱易楞怔怔臉戲兒遼窅靈鞭龍标夢夢冥然魔邪昵語牆翣繦杖期刊求思入教上映生水伸展矢槀通客投附屯嘯蛙讙威武霞首邪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