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 naturalized] 外籍或無國籍的人加入某國國籍
(1).載入某種名冊。 宋 曾鞏 《再議經費劄子》:“ 熙寧 八年,入籍者四百八十有七。”此謂載入官簿、官牒。《宋史·徽宗紀二》:“十一月壬戌,以上書邪等及曾經入籍人并不許試學官。”此謂載入 元祐 黨籍。
(2).加入某地戶籍或某國國籍。《醒世恒言·小水灣天狐贻書》:“ 王臣 病了兩個月,方纔痊可,遂入籍於 杭州 。”《兩地書·許廣平<緻魯迅八二>》:“政府遷移,尚未實現,‘外江佬’之入籍,當然不成問題。”如:他僑居 中國 多年,前年已申請入籍,成為 ************共和國 公民。
“入籍”指個人通過法定程式加入某國國籍或某地戶籍的行為,具體含義因語境不同有所差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加入中國國籍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多數國家規定入籍需滿足居住年限、語言能力、經濟狀況等條件,入籍後可享公民權利(如選舉權)并承擔義務。
如需了解其他國家具體政策,可參考相關政府官方文件或移民機構信息。
入籍,即加入國籍,是指通過法律程式成為某個國家或地區的合法公民的過程。當一個人獲得入籍,他将獲得該國家或地區的身份證明,享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入籍》這個詞由兩個部首組成,上部為“入”字的部首“入”,下部為“竹”字的部首“米”。根據筆畫統計,整個詞的總筆畫為12畫。
“入籍”這個詞的來源比較直接,由“入”和“籍”兩個字組成。其中,“入”字表示進入、加入的意思,“籍”字表示籍貫、戶口的意思。合在一起則表示一個人加入一個國家或地區的身份。
《入籍》的繁體字為“入籍”,拆分部首和筆畫與簡體字相同。
古時候,“入籍”這個詞并沒有特别的古代寫法,仍然是由“入”和“籍”兩個字組成。
1. 他已經通過入籍程式成為了這個國家的公民。
2. 入籍意味着他将享有該國的社會福利和公民權益。
1. 入國籍:獲得國家公民資格
2. 加入籍:成為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公民
3. 入籍手續:獲得國籍的程式和法律要求
4. 入籍證明:确認一個人已經加入某個國家或地區的證明文件
1. 加入國籍:具有同樣含義的近義詞
2. 取得國籍:具有同樣含義的近義詞
3. 獲得國籍:具有同樣含義的近義詞
1. 失去國籍:與入籍相對的是喪失或放棄原有的國籍
2. 退回國籍:與入籍相對的是重新獲得原有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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