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通常的策略。《三國志·魏志·傅嘏傳》:“而議者或欲汎舟徑濟,橫行 江 表,或欲四道并進,攻其城壘;或欲大佃疆埸,觀釁而動:誠皆取賊之常計也。” 宋 陳亮 《戊申再上孝宗皇帝書》:“求非常之功而用常才、出常計、舉常事以應之者,不待智者而後知其不濟也。”
(2).一定的計劃。 宋 梅堯臣 《真州東園》詩:“國賦有常計,計者豈不賢?”
常計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由“常”(恒定、常規)與“計”(策略、謀劃)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指長期遵循的既定策略或常規方法。以下從釋義、用法及典籍依據展開說明:
基本釋義
“常計”指恒常不變的計劃或方法,強調策略的穩定性和持續性。例如:
《漢語大詞典》釋為:“通常的計策;常規的謀略。”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3卷,第128頁)
構詞解析
二者結合,凸顯長期適用的系統性規劃。
治國方略中的“常計”
北宋司馬光《資治通鑒》提及:
“此乃安邦之常計,非權宜之策也。”
指治國需依靠長期穩定的制度,而非臨時措施。
(來源:《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六》)
軍事策略的運用
明代《紀效新書·卷三》載:
“兵無常勢,然守城有常計。”
強調防禦需遵循基本戰術原則。
(來源:戚繼光《紀效新書》)
明确收錄“常計”詞條,歸類為“常規策略”。
(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ISBN 9787543200471)
釋為:“通行的計劃;固定的方法。”
(來源: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第112頁)
在現代漢語中,“常計”雖少用,但其概念可對應:
例如:
“環保需依常計,非一時之功。”
“常計”作為古漢語詞彙,承載着持久性、系統性謀劃的内涵,其釋義與用例在曆代典籍及權威辭書中均有明确依據。
“常計”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不同解釋,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通常的策略或方法
指常規、慣用的應對方式或戰略。例如《三國志·魏志·傅嘏傳》中提到“取賊之常計”,即指針對敵人的常規戰術。宋代陳亮也提到“出常計”指采用普通策略,暗示其局限性。
一定的計劃或謀劃
指預先制定的固定計劃。宋代梅堯臣在《真州東園》詩中寫道“國賦有常計”,強調國家賦稅需要長期穩定的規劃。
構詞分析
“常”表示經常、固定,“計”指謀劃、策略。組合後既可形容常規策略(名詞性),也可指長期謀劃的行為(動詞性)。
曆史用例
若需更深入的文獻例證,可參考《三國志》或宋代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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