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天性殘酷。《莊子·人間世》:“ 顔闔 将傅 衛靈公 太子,而問於 蘧伯玉 曰:‘有人於此,其德天殺。’” 成玄英 疏:“ 蒯瞶 秉天然之兇德,持殺戮以快心。”
(2).謂為上天所殺。 前蜀 韋莊 《射虎歌》:“天生天殺豈天怒,忍使朝朝餵猛虎。”
"天殺的"是漢語中具有強烈情感色彩的詈語,最早可追溯至元明時期的口語化表達。該詞由"天"與"殺"構成複合結構,本義指"上天要誅滅的",後演變為對極端惡劣行為或人物的詛咒式譴責,常見于傳統戲曲、話本及方言使用場景。
在語義層面,《漢語大詞典》将其界定為"詈詞,表示怨恨、厭惡等極端情緒"。該詞常前置作定語,如"天殺的賊人";亦可獨立成句,配合語氣詞增強表達效果,如"天殺的!竟做出這等事來"。其語義強度高于普通罵詈語,隱含着對違背天理人倫行為的道德審判。
語用學角度分析,《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收錄該詞在吳語區、粵語區的變體用法,如蘇州話"天殺格"、廣州話"天殺嘅"。其語用功能既包含對具體對象的強烈指責,也延伸出對突發災禍的感歎用法,如明清小說中常見"天殺的!這雨下個沒完"類表述。
需要注意的是,該詞在現代漢語規範使用中屬于非禮貌用語。《現代漢語詞典》特别标注其"粗俗罵人話"的語體特征,建議在正式場合避免使用。但在文學創作領域,該詞仍保留着刻畫人物性格、強化戲劇沖突的修辭價值,如《水浒傳》第二十三回"天殺的都監!戲弄酒家"便精準展現了人物的激憤情緒。
“天殺”一詞的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解釋,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天殺”既可指本性兇殘或天意懲罰(古典),也可作為口語中的強烈情緒表達(現代)。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其貶義或戲谑色彩。
敗興鸨妓八佾本縣駁究補水草穢朝拱道論墊喘兒電埽疊韻詩丁闆子獨家垛集二禬子返袂反宗發省攻過箴阙光晖咳吐灰不答護密見風使舵将宿姣色解釋鏡光旌陽宅經營方式進事就壻踡跽狂憃撂蹶子靈休銮辂倫貫木料木聲排班潘室鵬蜩皮艦噼啪丕丕玱玱切至取決于生死相依跳磴跳鞋投店偷快未萌吳生小後生小衙内躧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