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葬;陪葬。《汉书·哀帝纪》:“昔 季武子 成寑, 杜氏 之殯在西阶下,请合葬而许之。附葬之礼,自 周 兴焉。”《剪灯新话·翠翠传》:“将军不违其志,竟附葬于生之坟左,宛然东西两丘也。”
附葬(fù zàng)指将死者葬于主墓旁侧或同一墓地的葬仪形式,是古代丧葬制度中体现亲属关系的重要习俗。其核心含义包含以下层面:
合葬亲属
指子孙、配偶或宗族成员葬于先祖墓旁。《礼记·丧服小记》载:“祔葬者不筮宅”,郑玄注:“祔谓合葬也。”此制强调家族血缘的延续性,体现“生同居,死同穴”的伦理观。
例:妻附葬于夫墓侧,子附葬于父茔旁。
祔庙之延伸
“祔”本指将神主供奉于祖庙,引申为葬于祖墓旁。《仪礼·既夕礼》有“以其班祔”之说,贾公彦疏:“祔即附也,谓后死者依附于先祖。”
与“陪葬”的区分
葬地形式
包括祔穴(同一墓穴分室)、祔茔(同一墓地异穴)及归葬(迁葬至祖坟)。《唐律疏议》规定:“子孙得祔葬先茔”。
通过集中安葬维系家族纽带,如唐代昭陵、乾陵的家族墓葬群。
集中附葬减少耕地占用,《宋史·礼志》载官员奏疏提及“祔葬旧茔,以省民地”。
今多称“合葬”,常见于夫妻合葬或家族公墓,部分农村仍保留“祔祖坟”习俗,而城市公墓则以相邻墓位形式延续此制。
权威参考来源
“附葬”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丧葬文化的词语,主要含义如下:
指在某人去世后,亲属或关系密切者选择与其一同埋葬,以表达对逝者的尊重与陪伴。其中“附”意为附加、随同,“葬”即安葬仪式,强调生者与逝者的情感联结。
古代附葬体现了家族纽带、社会等级制度,以及“生死相随”的伦理观。其仪式需遵循特定礼制,如墓穴方位、陪葬品规格等均有严格规范。
现代汉语中该词多用于历史文献研究或文学作品,日常生活中较少使用。需注意与“殉葬”(强制陪葬)的区别,附葬更强调自愿性。
百尺杵北海市俾倪唱手秤不离铊赤阑桥舂相传讯楚冠出涕但愿如此弹子窝定香剂讹误分割奉讳粪土不如改玉改行各行其是孤臣孽子鬼皂荚国彜阖闾壶公奬寄讲礼疆畮匠心见义勇爲金口狙公酪酸礼帽临死六祝落阱下石耄孺七均圈围人多阙少三白草桑农赡速十二层时世装树敌水碓私敬素信宿怨堂头首座贪官蠹役探索贴脸微曲问法五朱饩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