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土。《书·周官》:“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时地利。”《史记·律书》:“ 吴 用 孙武 ,申明军约,赏罚必信,卒伯诸侯,兼列邦土。”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潧水》:“ 薛瓚 注《汉书》云: 中牟 在 春秋 之时,为 郑 之堰也,及三卿分 晋 ,则在 魏 之邦土。”
邦土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厚重感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国家的疆域、领土,承载着政权统治与民族生存的空间范畴。以下从词典学角度分层解析:
甲骨文作“”,象形封土植树为界,本义为诸侯受封的领地(《说文·邑部》:“邦,国也”),引申为政权统辖区域。
指土地、疆域(《说文·土部》:“土,地之吐生物者也”),强调自然地理属性。
邦土合成后,特指国家主权管辖的领土范围,常见于先秦文献,如《尚书·武成》:“诞膺天命,以抚方夏……大赉于四海,而万姓悦服”,其中“方夏”即华夏邦土。
《诗经·大雅·崧高》:“周邦咸喜,戎有良翰”,以“邦”代指周王朝统治疆域,强调政权与领土的统一性。
《左传·昭公七年》:“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 凸显邦土作为统治基础的属性。
现代词典如《汉语大词典》明确释义为:“邦国的土地;国土”(上海辞书出版社,1986年)。该词虽属书面语,仍用于强调领土主权,如“守护邦土完整”。
“邦土”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国土”,通常指代一个国家所辖的领土或疆域。以下是详细解释:
本义
“邦土”即“国土”,指国家主权范围内的土地。例如《书·周官》记载:“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时地利”,意为司空(古代官职)管理国家土地,安置百姓,按时令开发资源。
扩展用法
在历史文献中,“邦土”也可指代诸侯国的领地或某一政权实际控制的区域。例如北魏郦道元在《水经注·潧水》中提到中牟地区在春秋时期属于郑国,后因晋国分裂成为魏国领土,称为“邦土”。
古典文献中的使用
该词多见于先秦至汉魏时期的典籍,强调国家疆域的政治属性,如《史记·律书》记载吴国通过军事扩张“兼列邦土”。
现代语境中的延伸
在近现代文本中,“邦土”可引申为“异国土地”。例如,有文献提到华人劳工在“异邦土地上”劳作,既体现地理上的异域性,也暗含文化差异。
若需更多例证或延伸探讨,可参考古籍原文或相关历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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