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弦鼗 ”。
乐器名。犹今之三弦。
"弦鞉"是由两个汉字组成的古汉语复合词,其词源可追溯至先秦礼乐制度。根据《周礼·春官·小师》记载:"小师掌教鼓、鼗、柷、敔、埙、箫、管、弦、歌",其中"弦"指代丝弦乐器,"鞉"即鼗鼓的异体字,特指带柄的小鼓。二字连用最早见于汉代郑玄对《周礼》的注疏:"弦谓琴瑟,鞉如鼓而小,持其柄摇之,旁耳还自击"。
从构词法分析,"弦"作为名词限定"鞉",构成偏正结构,特指具有弦乐特征的鞉类乐器。实际上这是古代礼乐实践中"弦乐"与"击乐"的复合表现形式,常见于宗庙祭祀的"堂上乐"演奏。东汉王逸在《楚辞章句》中提及:"弦鞉并作,四座和鸣",说明这种乐器组合在汉代的宴飨礼仪中仍被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唐代陆德明《经典释文》指出:"鞉字或作鼗,其器本为军中用,后入雅乐",揭示该乐器的演变轨迹。宋代陈旸《乐书》卷一百三十九载有"弦鞉图",描绘其形制为"五弦置于鞉鼓之上,右手鼓弦,左手摇鞉",这种兼具弹拨与打击功能的乐器,实为古代八音中"丝"与"革"两类乐器的结合体。
该词在明清时期逐渐被"弦鼗"取代,但《康熙字典》仍保留"鞉"字条目,引《集韵》释义:"徒刀切,音陶。如鼓而小,持柄摇之,旁耳还自击"。现代音乐考古发现,湖北曾侯乙墓出土的五弦器,其形制与文献记载的弦鞉高度吻合。
“弦鞉”是古代的一种弦乐器,其含义及背景可归纳如下:
定义与别名
弦鞉(亦写作“弦鼗”)是古代弦乐器的一种,形制类似现代的三弦乐器。该名称中的“鞉”通“鼗”,指带柄的小鼓,结合弦乐特征形成独特的弹拨乐器。
历史起源
据《旧唐书》记载,秦代修筑长城时,劳役者将原本的小鼓(鼗鼓)改制为弦乐器,通过拨动琴弦发声,成为弦鞉的雏形。清代毛奇龄在《西河词话》中进一步说明,唐代坐部乐工多使用此类三弦乐器。
结构与用途
弦鞉的特点为长柄、鼓身蒙皮,并张有琴弦,弹奏时兼具鼓的节奏感和弦乐的旋律性。其形制演变对后世三弦、琵琶等弹拨乐器的发展有直接影响。
弦鞉是古代中国重要的弦鸣乐器之一,体现了早期乐器改造的智慧,其名称与结构反映了鼓与弦乐的结合,为研究传统乐器演变提供了重要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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