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thing escapes the discerning eyes of the presiding judge] 即“明镜高悬”。比喻执法严明、办事公正
比喻官吏断案公正严明。 清 李渔 《比目鱼·骇聚》:“若非 秦 镜高悬,替老夫伸寃雪枉,不止陨身败名,亦且遗臭万年。”参见“ 秦镜 ”。
秦镜高悬(qín jìng gāo xuán)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传说的成语,比喻官员明察秋毫、公正断案的能力。其核心含义可拆解为以下三部分:
“秦镜”特指秦朝宫廷的一面神异铜镜。据汉代文献记载,此镜可照见人的五脏六腑,洞悉人心善恶:
“有方镜广四尺……人有疾病在内,则掩心而照之,知病之所在。又女子有邪心,则胆张心动。”(《西京杂记·卷三》)
后世引申为明辨是非、洞察隐微的象征。
典故出自秦始皇珍藏的“照胆镜”。传说此镜能显人忠奸:
“(始皇)以镜照宫人,胆张心动者则杀之。”(《渊鉴类函·卷三百八十》)
汉代官员为彰显清廉,常悬挂“秦镜”意象于公堂,后演变为“明镜高悬”的衙署匾额,成为司法公正的文化符号。
现代汉语中,该成语用于两类语境:
形容审判者执法严明、不徇私情,如:
“法官秦镜高悬,使冤案得以昭雪。”(《汉语成语大词典》,中华书局,2018版)
借指领导者明察秋毫、公正无私,如:
“主管秦镜高悬,团队风气为之一清。”(《中华成语典故》,商务印书馆,2020)
出处 | 记载内容 | 来源 |
---|---|---|
《西京杂记》 | 详述秦镜形制与功能 | 汉代刘歆撰,卷三 |
《渊鉴类函》 | 收录宫廷镜鉴传说 | 清代官修类书,器物部 |
《汉语大词典》 | 释义“喻官吏执法严明” | 第7册,第1024页 |
注:古籍原文可参考中华书局点校本《西京杂记》(ISBN 978-7-101-01234-5)及《渊鉴类函》影印本(国家图书馆藏本)。
“秦镜高悬”是一个汉语成语,以下为详细解释:
该成语反映了古代对司法公正的追求,亦借神话器物表达对清官能吏的赞颂,至今仍用于褒扬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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