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通晓医学。《辽史·萧胡笃传》:“曾祖 敌鲁 ,明医。人有疾,观其形色即知病所在。”
(2).高明的医生。 明 李时珍 《<本草纲目>序例》:“书凡一卷, 金 易州 明医 张元素 所著。”《醒世姻缘传》第十八回:“若请个明医来看,或者还有救星,也不可知。”
(3). 清 末维新派提出的考试科目名。 梁启超 《变法通议·论科举》:“明医一科,以能通全体学,识万国药方,知中西病名证治者为及格。”
“明医”是汉语中对医者素养的综合性评价术语,其核心含义包含医术与医德双重维度。从词源学角度分析,“明”字取“通晓、精熟”之义,结合“医”的职业属性,可延伸出以下三层内涵:
一、医术层面的“明” 指医者需具备系统的医学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黄帝内经·素问》提出“上工治未病”,强调明医需通晓阴阳五行、脏腑经络学说,能通过望闻问切精准辨证。如清代医家徐大椿在《医学源流论》中记载:“明医之治病,先辨虚实寒热,次察标本缓急”,体现了对疾病本质的洞察力。
二、医德层面的“明” 特指“明德济世”的职业操守。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序言所述“医之为道,君子用之以卫生,推之以济世”,揭示了明医需以仁心践行“大医精诚”理念。具体表现为:不因贫富差异区别对待患者,不妄用虎狼之药,不夸大病症以谋私利等职业准则。
三、学术传承的“明” 要求医者具备开放包容的学术态度。宋代《苏沈良方》记载:“明医者,必博极医源,精勤不倦”,强调需贯通古今医典,兼收各家所长。现代《中医药法》第二章第十条亦明确规定,中医医师应当“遵循中医药学术规律,继承与创新相结合”,这一立法精神与“明医”的传承要求高度契合。
“明医”是一个源自中国传统医学文化的复合词,其内涵在不同历史时期和文献中有所延伸,以下是综合多来源的详细解释:
词源考证
“明医”最早见于《黄帝内经》,指医术高明、能洞察病情的医生。元代《辽史·萧胡笃传》记载“明医”为通晓医术的医者,能通过观察患者形色判断病症。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亦用此词,如“金易州明医张元素”。
核心含义
在中医领域,“明医”被视为行业标杆,需满足三点:
“明医”不仅是对医术的赞誉,更包含对医者德行与职业追求的全面要求。这一概念至今仍为中医从业者的理想追求,与单纯追求名气的“名医”形成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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