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辩申诉。《宋书·王藻传》:“前后婴此,其人虽众,然皆患彰遐邇,事隔天朝,故吞言咽理,无敢论诉。”《资治通鉴·唐僖宗光启元年》:“夏,四月, 令孜 自兼两池榷盐使,收其利以赡军。 重荣 上章论诉不已。” 胡三省 注:“论,卢昆翻,説也,辩也。”《宋史·刑法志三》:“ 崇绪 特以田业为 冯 强占,亲母衣食不给,所以论诉。”
“论诉”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历史文献中均有体现。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论诉”指通过辩论和申诉的方式解决争端或问题,强调以言辞和法理维护权益。其中:
总结来看,“论诉”是融合辩论与诉讼的复合词,常见于古籍,体现古代通过言辞和法理维护权益的方式。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宋书》《资治通鉴》等原始文献。
《论诉》是一个常见的词语,它的意思是对某个问题或情况进行辩论、陈述、述说的行为。
根据现代汉语拼音的规则,你可以拆分《论诉》的部首为“讠”和“言”,其中,“讠”是表示言语、言论的意思,“言”是表示说话的意思。根据笔画的计算,它的总笔画为10画。
《论诉》一词起源于古代汉字演变而来。它最早是由两个字形组成,分别是“論”和“訴”,后来逐渐演变为现在的形式。
《论诉》在繁体字中的形式为「論訴」。
在古代,人们写《论诉》的汉字方式可能有所不同,但基本上都是由“言”和“讠”组成的。它的写法可能是「論訴」或「論訡」等。
1. 律师充当辩护人的角色,为被告提供了充分的论诉机会。
2. 公民可以通过法庭向司法机构提起论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1. 论辩:指在一定的场合下,就某个问题进行辩论。
2. 诉讼:指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寻求法律保护。
3. 论述:指对某个问题进行详细阐述、阐发。
1. 论说:表示对某个问题进行说理、陈述。
2. 论辨:指在一定的场合进行争论、辩解。
默许:指默默地接受、认可,而不进行辩论或诉说。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