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隐匿包庇。《北齐书·薛修义传》:“ 修义 少而姦侠,轻财重气,招召豪猾,时有急难相奔投者,多能容匿之。” 明 刘基 《前江淮都转动盐使宋公政绩记》:“而府县及大府官吏卒咸有恒餽遗,以故互为容匿不举,岁冒破米二万五十石,钞二万餘锭。” 清 夏燮 《中西纪事·猾夏之渐》:“然 明 季至国初,各省私设之天主教堂,未奉追毁。而西人方以得自引其教,恃为护符,互相容匿。於是开堂传教之风久而愈炽。”
容匿是古汉语词汇,现较少使用,其核心含义为“包庇隐藏”,指有意遮掩他人的过失或罪行。以下从权威汉语词典角度解析其详细释义及用法:
本义为“容纳”“包容”,引申为“宽容”“庇护”。如《说文解字》释:“容,盛也”,指盛载、接受。
意为“隐藏”“隐瞒”,如《广雅》注:“匿,藏也”。
指通过包容行为达到隐藏的目的,强调主动庇护他人过错。
权威释义:
《汉语大词典》释为“包庇;隐藏”(上海辞书出版社,1994年)。
《古代汉语词典》释:“容隐,包庇隐瞒”(商务印书馆,2002年)。
词汇 | 侧重含义 | 差异点 |
---|---|---|
容匿 | 主动庇护并隐藏 | 强调行为隐蔽性 |
包庇 | 袒护、开脱(现代常用) | 更突出偏袒意图 |
隐匿 | 单纯隐藏 | 不必然涉及庇护关系 |
“容匿”反映传统宗法伦理的双重性:
(注:因古籍原文无直接网络链接,来源标注纸质权威出版物;部分释义综合多部辞书考订。)
“容匿”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角度解析:
指隐匿包庇的行为,即对他人过错或罪行采取纵容、隐瞒的态度。
该词现已罕用,主要见于历史文献或特定学术语境。现代汉语中更常用「包庇」「隐瞒」等词汇表达类似含义。
注:如需查阅古籍原文或字源考据,可参考《北齐书》《说文解字》等文献(部分例句来源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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