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该杀。《书·胤征》“先时者杀无赦,不及时者杀无赦” 唐 孔颖达 疏:“节气先天时者杀无赦,不及时者杀无赦;失前失后,尚犹合杀,况乎不知日食,其罪不可赦也。”
(2).谓乐曲终止。 唐 崔令钦 《教坊记》:“乐将闋,稍稍失队,餘二十许人舞,曲终谓之‘合杀’,尤要快健,所以更须能者也。” 宋 惠洪 《临川康乐亭碾茶观女6*优拨琵琶坐客索诗》诗:“坐客渐欲身离榻,裂帛一声催合杀。”
(3).了结。《朱子语类》卷三九:“事事都如此,如何合杀。”《朱子语类》卷五五:“ 墨 氏兼爱,又弄得没合杀,使天下倀倀然,必至於大乱而后已。”
关注词典网微信公众号:词典网,回复:合杀汉语 快速查询。
合杀是汉语中具有复合词义的词汇,其核心含义可从字源和用法两个层面解析:
字面解释
“合”指联合、协同,表示共同完成;“杀”在古汉语中除“终结生命”外,亦引申为“终止、结束”。因此,“合杀”字面可理解为“共同终结某事”,强调多方协作达成结果。例如《汉语大词典》提到其用于描述“共同完成某动作的收尾阶段”。
引申与专业用法
需注意,“合杀”属古汉语词汇,现代使用较少,常见于历史文献或特定学术领域。释义需结合具体语境,避免与近义词“合谋杀害”混淆。
“合杀”是一个多义词,其含义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三种解释:
该杀
指人或行为罪大恶极,应当被处决。例如《尚书·胤征》中记载“先时者杀无赦,不及时者杀无赦”,唐代孔颖达疏解时提到“失前失后,尚犹合杀”,强调违反规则者应被严惩。
乐曲终止
古代音乐术语,表示乐曲的结束部分。唐代崔令钦《教坊记》描述:“乐将阕……曲终谓之‘合杀’,尤要快健,所以更须能者也”,说明乐曲收尾需节奏明快、动作利落。
了结、结束
泛指事情完结或解决。如《朱子语类》中批评拖沓行为:“事事都如此,如何合杀!”,表达对事务未能妥善终结的不满。
使用场景
若需进一步探究具体古籍原文或命理学中的“伤官合杀”概念,可查阅《三命通会》等典籍(参考)。
胞族本妇变橘边执弊帷不弃薄责不当得利长驱径入陈德钏臂萃类捯腾风月债攻熨轰轰鹄岸黄鐡矿获丑活铮铮降嘏界笔旌贲酒鑪继缵决履句绝炕柴灶老身乐讬留得青山在,依旧有柴烧礼闱鸾环纶连矛盾律面陈靡躯拍天盘多炰煎翩僊普门普通教育鎗手缱绻司潜袭遒越泉薮人鲊瓮仁者乐山戎威申领蛇行鼠步宿息榻车他岐天王老子徒裼孝幔子笑影消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