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上古称宾客于道路休息住宿之处。《周礼·秋官·野庐氏》:“比国郊及野之道路、宿息、井树。” 郑玄 注:“宿息,庐之属,宾客所宿及昼止者也。” 贾公彦 疏:“宿谓十里有庐,三十里有宿,五十里有市。直言宿者,举中言之,故云‘庐之属’以包之。”
(2).住宿休息。《后汉书·独行传·范冉》:“行路仓卒,非陈﹝契﹞阔之所,可共前亭宿息,以敍分隔。”《云笈七籤》卷一○七:“小来与人有隔数岁,便不与人共甌筯饮食。及长,游处宿息,常自然安置。性不嘲调,世中戏謔,一切不为。”
“宿息”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具有以下两层含义:
指上古时期为宾客在旅途中提供的休息和住宿设施。根据《周礼·秋官·野庐氏》记载,这些设施包括庐(简易棚屋)、宿(正式驿站)和市(较大规模的集散地),每隔十里至五十里设置不同等级的服务点。例如郑玄注:“宿息,庐之属,宾客所宿及昼止者也”,说明这类设施既可用于夜间留宿,也可供白天短暂休憩。
表示停留过夜或短暂歇息的行为。如《后汉书·独行传》中记载范冉与友人“共前亭宿息”,即共同在亭驿中过夜;《云笈七籤》也提到某人“游处宿息”的生活状态,指日常起居中的住宿行为。
以上解释综合了《周礼》《后汉书》等古籍用例及历代注释,体现了古代中国对旅宿系统的规范管理。
宿息是指某种气息、味道、声音等在空气中停留、残留的状态。它表示某种事物过去存在或发出的痕迹。
宿息的部首是宀,共有11个笔画。
宿息一词源自于古汉语,具有悠久的历史。
宿息的繁体字为「宿息」。
在古代,宿息的写法可能略有不同。例如,「宿」的旧体字写作「⺜」,表示「住宿」或「过夜」的意思;「息」的旧体字写作「自」,表示「息息相关」的意思。
1. 那个房间里弥漫着昔日宴会的宿息。
2. 散发出的花香是春天的宿息。
宿舍、宿命、宿将、宿怨、宿敌。
遗留、残留、馀韵、余味。
新鲜、消失、洁净、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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