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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私的意思、鄰私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鄰私的解釋

清 代鹽法規定:鹽場産鹽,應向指定的省、縣運銷;如把相鄰地區鹽場的鹽運入,即為私鹽,稱為“鄰私”。 清 魏源 《籌鹾篇》:“自古有緝場私之法,無緝鄰私之法。鄰私惟有減價敵之而已。”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鄰私是清代鹽法制度中的特定術語,指鹽商在政府劃定的專賣區域(“引地”)内,因鄰近非專賣區域(“鄰境”)而出現的私鹽流通問題。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點:

  1. 地域性走私現象

    清代實行食鹽專賣制度,将全國劃分為不同的銷售區域(“引地”),各區域由指定鹽商壟斷經營。當某一引地與未實行嚴格專賣的鄰境(如某些州縣或邊境地區)接壤時,低價私鹽易從鄰境流入引地,沖擊官方鹽商的壟斷市場。這種因地理位置相鄰導緻的私鹽滲透,即稱為“鄰私”。

  2. 鹽法制度的監管漏洞

    “鄰私”的産生暴露了清代鹽政的地域分割缺陷。例如,不同引地的鹽價、稅率差異較大,加之邊境稽查不力,民衆為購買低價鹽,往往通過隱蔽渠道從鄰境購入私鹽。官府将此類行為定性為“鄰私”,并制定嚴懲措施,如《清史稿·食貨志》載:“鄰私侵越,定以嚴科”。

  3. 經濟與社會矛盾的體現

    該現象實質反映了官方壟斷鹽業與民生需求的沖突。鹽商為維護專賣權,常以“鄰私”為由要求官府加強邊境封鎖,而底層民衆因官鹽價高被迫購私鹽,進一步加劇了社會矛盾。如清代學者魏源在《籌鹾篇》中指出:“鄰私之害,非私害官,乃官鹽價昂逼民食私也”,揭示了制度性弊端。

權威來源參考

網絡擴展解釋

“鄰私”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語,主要與清代鹽法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1. 基本定義
    鄰私指清代鹽政中,将相鄰鹽場生産的鹽運入非指定銷售區域的行為,此類鹽會被視為私鹽。例如,某鹽場的鹽按規定隻能銷往江蘇省,若被運入相鄰的浙江省,則構成“鄰私”。

  2. 曆史背景與法規
    清代實行嚴格的鹽區劃分制度,各鹽場産鹽需按指定區域銷售。違反這一規定即構成走私,稱為“鄰私”。當時針對私鹽的治理措施包括緝查和價格調控,如魏源在《籌鹾篇》提到“鄰私惟有減價敵之”。

  3. 與其他私鹽類型的區别

    • 場私:鹽場未按規定流程生産的私鹽。
    • 鄰私:跨區域銷售的鹽,屬于流通環節的違規。
  4. 現代語境中的使用
    該詞現多用于曆史或鹽政研究領域,日常使用較少。需注意,部分詞典(如)将其誤釋為“鄰裡矛盾”,可能是混淆了發音相近的其他詞彙,建議以鹽法相關解釋為準。

如需進一步了解清代鹽政制度,可參考《清史稿》或經濟史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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