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瓜類。味苦如膽,不可食,故名。《詩·邶風·匏有苦葉》:“匏有苦葉, 濟 有深涉。” 毛 傳:“匏謂之瓠,瓠葉苦,不可食也。”《國語·魯語下》:“夫苦匏不材於人,共濟而已。” 韋昭 注:“材讀若裁。不裁於人,言不可食也。共濟而已,佩匏可以渡水也。” 清 顧炎武 《淮北大雨》詩:“已知舉世皆行潦,且復因人賦苦匏。”
苦匏(kǔ páo)是漢語中對味苦葫蘆的古稱,特指葫蘆科植物瓠瓜(Lagenaria siceraria)的苦味變種。其釋義可從以下三方面展開:
指果實味苦、不可食用的瓠瓜品種。《漢語大詞典》釋為:“味苦的葫蘆”。其生物學特征為:
苦匏在傳統文化中承載雙重意象:
《詩經·邶風·匏有苦葉》以“匏有苦葉,濟有深涉”起興,暗示婚姻需適時而為。漢代鄭玄箋注:“葉苦而匏苦者,喻夫婦當同辛苦”,成為解讀先秦婚俗的重要符號。
因苦匏質輕耐水,古人剖半為舟具或浮囊。《國語·魯語》載:“苦匏不材,于人共濟而已”,印證其渡水工具用途。
雖不可食用,苦匏在古代生活中具獨特功能:
典源參考文獻
“苦匏”是漢語中一個較為古老的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苦匏”指一種味苦的葫蘆科植物,又稱“苦瓠”,果實不可直接食用。其名稱源于《詩經·邶風·匏有苦葉》,毛傳注釋稱“匏謂之瓠,瓠葉苦,不可食也”。現代分類學中,匏(páo)屬于葫蘆科,與瓠(hù)為同類植物的不同變種,甘甜者可食,味苦者則稱為苦匏。
據《本草綱目》記載:
在文學作品中,苦匏常被賦予“無用之用”的哲學意涵。例如《國語》中通過“苦匏不可食但可濟水”,暗喻事物需因地制宜使用。
提示:苦匏的毒性記載表明,傳統草藥使用需專業指導,請勿自行嘗試。更多文獻資料可參考《詩經》《本草綱目》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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