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指官吏辭職或解職而返回私宅。《晉書·王導傳》:“則如君言, 元規 若來,吾便角巾還第,復何懼哉?”《魏書·太祖紀》:“秋七月,鎮西大将軍、司隸校尉、 毗陵王 順 有罪,以王還第。”《南齊書·豫章文獻王嶷傳》:“七年,啟求還第,上令世子 子廉 代鎮東府。”《新唐書·張平高傳》:“ 貞觀 初,為 丹州 刺史,坐事,以右光祿大夫還第。”《宋史·王贻永傳》:“ 貽永 自言寵祿過盛,願罷樞筦,解使相還第。”
"還第"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返回宅邸的行為,常見于曆史文獻與古典文學語境。據《漢語大詞典》記載,"還"本義為"返回",《說文解字》釋作"複也";"第"指代宅第居所,《漢書·高帝紀》注"有甲乙次第,故曰第"。二者合稱特指古代官員退朝後返回住所,或泛指結束公務回歸私宅。
在具體使用中,"還第"常見三種語義維度:其一指官員因病、老或罷官而歸還府邸,如《晉書·王渾傳》載"以母憂去職,服阕,還第";其二指帝王臨幸臣子宅邸後返駕,如《宋史·禮志》記"帝幸某王府,宴畢還第";其三作謙辭使用,喻指卸任歸隱,如明代《玉堂叢語》"乞骸骨還第"的表述。
該詞的語法特征表現為不及物動詞屬性,常與表官職變動的詞彙搭配,如《資治通鑒》"罷相還第"的典型用法。其近義詞包括"歸第""退居",反義詞則有"出仕""赴任"。現代漢語中雖已鮮用,但在研究古代職官制度、禮儀文化時仍具重要語料價值,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中國古代職官大辭典》将其列為古代官場常用術語。
“還第”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還第”指古代官吏辭職、解職或被罷免後返回私人宅邸的行為,屬于曆史語境中的特定表達。例如:
這一詞彙多見于史書和文獻,反映古代官員的仕途變動: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可參考《晉書》《魏書》等史書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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