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呈報朝廷,請求定案。《後漢書·孔融傳》:“一門争死,郡縣疑不能決,乃上讞之,詔書竟坐 褒 焉。”
“上谳”是由“上”和“谳”組成的複合詞,需結合“谳”的本義及古代司法制度理解:
“谳”的核心含義
“谳”讀作yàn,本義為審判定罪,特指對疑難案件進行審理裁決。例如“定谳”表示最終定罪,“谳問”指審問案情。
“上谳”的詞義解析
使用場景
該詞多用于曆史文獻或法律文書,現代漢語中較少見。例如:“此案争議頗多,需上谳至大理寺。”
補充說明
“谳”在《康熙字典》中筆畫為27畫(繁體“讞”),五行屬木,但此類屬性與詞義無直接關聯,主要用于姓名學或民俗領域。
《上谳》是一個漢字詞彙,包括兩個字,上和谳。
上字的部首是一,它的筆畫數是三;谳字的部首是讠,它的筆畫數是十。
《上谳》一詞源于《史記·平準書》中的文字,意為“向上告訴、報告”。在古代,官員需要向上級或上級機關彙報工作情況,使用《上谳》一詞表示此意。
《上谳》的繁體字為「上謳」。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與現代略有不同。《上谳》在古時候的寫法為「上訩」。
1. 他寫了一封《上谳》,彙報了最新的項目進展情況。
2. 太子上谳天子,請求恢複被廢太後的尊號。
上升、上報、上級、谳言、谳語等。
上書、呈文、報告、遞交等。
下谳、下達、下報、接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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