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时指官吏辞职或解职而返回私宅。《晋书·王导传》:“则如君言, 元规 若来,吾便角巾还第,復何惧哉?”《魏书·太祖纪》:“秋七月,镇西大将军、司隶校尉、 毗陵王 顺 有罪,以王还第。”《南齐书·豫章文献王嶷传》:“七年,启求还第,上令世子 子廉 代镇东府。”《新唐书·张平高传》:“ 贞观 初,为 丹州 刺史,坐事,以右光禄大夫还第。”《宋史·王贻永传》:“ 貽永 自言宠禄过盛,愿罢枢筦,解使相还第。”
“还第”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还第”指古代官吏辞职、解职或被罢免后返回私人宅邸的行为,属于历史语境中的特定表达。例如:
这一词汇多见于史书和文献,反映古代官员的仕途变动: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案例,可参考《晋书》《魏书》等史书原文。
《还第》(hái dì)是一个汉语词语,指的是归还或交还给原主或原处。这个词常被用来描述物品或地点的还原、归位的行为。
《还第》的部首是「⺾」,读音为「三声」;它的总笔画数是2。
《还第》一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汉语中的文学作品。在古时候,「第」字的意思是指座位或位置,而「还」则指归还或交还。因此,「还第」意味着归还原处。
在繁体中,「还第」的写法为「還第」。
在古代汉字写法中,「还第」的写法可能稍有变化。例如,在《说文解字》这本古代字典中,「还」字的写法为「還」,「第」字的写法为「氐」。
1. 他终于把借走的书还第了。
2. 我们需要把这些文物还第给原物馆。
1. 还原:指将事物恢复到原始或本来的状态。
2. 还手:指进行报复或反击。
3. 归还:指将物品归还给原主或原处。
归还、交还、还回
取走、带走、拿走
按规定吧嚓本夫参战军陈公博成擒丑沮串珠达到大勇砥钝段子读别阨险方部凤跸夫子自道管中窥天嶲伟海口函列鹤老和平共处闳言高论候骑黄稼换装化云鹄苍回缅惠然肯来夥颐夹板将军令简力劳方连蝉冠梁潁连篇累帙连向聊天漏孔蒙蔽迷缪漠漠南渡江拟论前瞻七成八脉旗竿勤思七丝秋风纨扇软斯金松门天师符亭户退光漆香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