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英國1815年制訂的限制谷物進口的法律。規定國産谷物平均價達到或超過某種限度時方可進口。目的是維護土地貴族的利益。實施該法後,谷物價格驟貴,工人要求提高工資,外國也提高英國工業品進口稅,從而損害了工業資産階級利益。1846年,該法被廢除。
谷物法(Corn Laws)是英國于1815年至1846年間實施的一系列貿易保護主義法律,主要通過對進口谷物征收高額關稅或設定最低進口價格,限制外國廉價谷物進入英國市場,以保護本國地主和農業階層的利益。以下是詳細解釋:
根據《牛津法律大辭典》的定義,谷物法本質是“以維護國内糧食價格穩定和土地貴族收益為目的的關稅壁壘”。其直接動機源于拿破侖戰争結束後,歐洲谷物大量湧入英國導緻糧價暴跌,地主階級通過議會推動立法,規定當國内小麥價格低于每誇脫80先令時禁止進口(1815年法案),後調整為浮動關稅制(1828年滑動關稅法)。
19世紀初期英國工業化加速,但土地貴族仍掌控議會主導權。《英國經濟史》指出,谷物法将小麥價格人為維持在戰争時期高位,使工業資産階級被迫支付更高工資給工人,而地主獲得超額利潤。這導緻工業生産成本上升,引發新興資産階級與地主階級的尖銳矛盾。
工人階級因面包價格高漲生活困苦,1838-1846年“反谷物法同盟”運動爆發,曼徹斯特學派領袖理查德·科布登提出“廉價面包”口號,推動廢除運動。
大衛·李嘉圖在《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中運用比較優勢理論,論證谷物法阻礙資源優化配置。該觀點成為自由貿易學派的核心論據。
限制谷物進口導緻歐洲國家報複性提高英國工業品關稅,《劍橋歐洲經濟史》記載此舉延緩了英國工業品海外市場擴張。
1846年在愛爾蘭饑荒壓力下,首相羅伯特·皮爾推動《谷物法廢除法案》通過,标志着英國全面轉向自由貿易政策。《世界曆史詞典》評價其為“土地貴族政治壟斷瓦解的關鍵事件,直接促成1849年航海條例廢除”。這一變革為維多利亞時代經濟繁榮奠定基礎,并确立自由貿易為英國國策。
谷物法是英國19世紀的一項貿易保護政策,以下是詳細解釋:
谷物法(Corn Laws)是英國1815年頒布的法律,規定當國内谷物價格超過特定阈值時才允許進口,旨在通過高關稅保護本國土地貴族和農民利益,防止外國低價谷物沖擊市場。需注意英式英語中"corn"泛指所有谷物(如小麥、大麥),而非單指玉米。
中文語境下的"糧食法"(如所述)通常指保障糧食安全的法律體系,與英國曆史上的"谷物法"無直接關聯。
如需進一步了解谷物法廢除後的經濟影響,可參考智庫百科或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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