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公卿聽訟斷獄。《漢書·王尊傳》:“臣等竊痛傷 尊 修身絜己,砥節首公……今一旦無辜制於仇人之手,傷於詆欺之文,上不得以功除罪,下不得蒙棘木之聽。” 顔師古 注引 張晏 曰:“《周禮》三槐九棘,公卿於下聽訟。”
棘木之聽是一個源自中國古代司法制度的典故性成語,其核心含義指君主或司法官員在特定場所(常指棘木之下)聽取訴訟、審理案件,象征着公正嚴明的審判。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對其詳細解釋:
“棘木”
指酸棗樹或多刺的樹木。在古代,“棘”特指朝廷官員位列的象征。《周禮·秋官·朝士》記載:“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鄭玄注:“樹棘以為位者,取其赤心而外刺。” 棘木在此象征法官的赤誠之心與執法剛正不阿。
來源:《周禮注疏》鄭玄注,《漢語大詞典》“棘”字條。
“聽”
意為審理、斷案。《說文解字》:“聽,聆也。”引申為處理訴訟。《周禮·秋官·小司寇》:“以五聲聽獄訟,求民情。”即通過察言觀色判斷案情真僞。
來源:《說文解字》,《周禮·秋官》。
“棘木之聽”整體
字面指在棘木象征的司法場所審理案件,後固定為成語,強調審判的莊嚴性與司法公正。
公正審判的儀式化場景
西周時期,天子于外朝(種植棘樹、槐樹的庭院)聽訟,棘木成為司法權威的符號。《禮記·王制》:“成獄辭,史以獄成告于正,正聽之;正以獄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聽之棘木之下。” 體現審判層級的嚴謹性。
來源:《禮記·王制》,《十三經注疏》。
“三刺”制度與神判遺風
《周禮》載“三刺”之法:重大案件需詢“群臣、群吏、萬民”,最終由司寇在棘木下裁決。棘木場所暗含神明見證的古老觀念,如獬豸(神獸)辨曲直的傳說與之呼應。
來源:《周禮·秋官司寇》,《中國法制史》(張晉藩著)。
獬豸與棘木的關聯
漢代以後,獬豸冠成為法官象征,而棘木之庭則是審判空間。二者共同構建“神判—人判”結合的司法文化符號,強化“法天則地”的公正理念。
來源:《後漢書·輿服志》,《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瞿同祖著)。
文學與史籍中的用例
來源:《漢書》《隋書》。
成語定型與引申義
唐宋後,“棘木之聽”固定為四字格,喻指公正嚴明的司法程式。如明代丘濬《大學衍義補》:“人君之聽訟,當如棘木之聽。”強調君主應親掌司法以示公允。
來源:《大學衍義補》,《漢語成語源流大辭典》。
“棘木之聽”從西周司法場所的具象描述,演變為象征司法公正、審判權威的文化符號。其核心價值在于:
這一成語濃縮了中國古代“明刑弼教”的治理智慧,至今仍為法制史研究的重要文化意象。
“棘木之聽”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存在兩種不同解釋,分别源于現代比喻和古代司法背景:
兩種解釋的差異可能源于語義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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