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交清的賦稅。 唐 白居易 《重賦》詩:“昨日輸殘稅,因窺官庫門。” 宋 劉宰 《鴉去鵲來篇》:“殘稅自昔稱難理,三年尤非四年比。”
“殘稅”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殘稅指未完全繳納或未能收回的賦稅,即“沒有交清的稅款”。這一概念既適用于個人,也涉及企業或機構因經濟困難、征管不力等原因導緻的欠稅情況。
該詞在古代文獻中已有記載:
部分資料指出,“殘稅”可能與經濟狀況、征管效率等因素相關,但具體成因需結合實際情況分析。該詞在當代使用頻率較低,更多出現在曆史或財稅專業領域的讨論中。
殘稅是指在征稅過程中,指未能及時繳納或未能完全征收的稅款。殘稅往往是由于納稅人無力支付、逃稅行為或稅務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導緻的。
殘稅的部首是殳(shū),總筆畫數量為10。
殘稅的來源可以分為兩個方面:
一是政府財政收入缺口導緻的殘稅。政府在制定預算時通常會預測稅收收入,但實際情況可能出現偏差,導緻財政收入不足。
二是納稅人逃稅行為導緻的殘稅。有些納稅人出于私利,通過各種手段逃避繳納應該支付的稅款,從而形成殘稅。
殘稅的繁體字為「殘稅」。
在古代,「殘稅」的寫法可能稍有變化,但意義相同。
1. 由于企業經營困難,今年的殘稅較去年有所增加。
2. 這家公司涉嫌逃稅,存在大量未繳納的殘稅。
1. 組詞:滞納金、罰款、欠稅、逃稅。
2. 近義詞:欠稅、未繳稅。
3. 反義詞:繳稅、完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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