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婦女之服飾。冠,帽子。帔,披肩。 唐 韓愈 《華山女》詩:“洗粧拭面着冠帔,白咽紅頰長眉青。” 宋 王鞏 《聞見近錄》:“一日,兒女婚嫁,遣中使問其姓氏,悉賜冠帔。” 明 歸有光 《朱夫人鄭氏六十壽序》:“ 朱夫人 以夫小宗伯之貴,榮受冠帔。”
(2).泛指道士的服裝。 唐 谷神子 《博異志·張竭忠》:“﹝ 竭忠 ﹞於 太子陵 東石穴中格殺數虎。或金簡玉籙洎冠帔,或人之髮骨甚多,斯皆所謂每年得仙道士也。”
(3).借指道士。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四兇》:“ 磻叟 衣冠子弟,不願在冠帔,頗思理一邑以自效耳。”
冠帔是由“冠”與“帔”組成的複合詞,特指中國古代女性服飾中的禮冠與披肩組合,具有鮮明的禮儀屬性與等級象征。據《漢語大詞典》解釋,“冠”為束發之器,形制因身份而異;“帔”則指披于肩背的織物,多以錦繡制成,長度及腰或垂地。兩者結合形成“冠帔”,是命婦(受朝廷封號的女性)在正式場合穿戴的禮服組成部分。
從曆史演變看,冠帔的形制隨朝代更疊呈現差異化特征。唐代《新唐書·車服志》記載,命婦冠帔“以花钗區别品級”,一品至九品皆以不同紋樣标識;宋代《宋史·輿服志》提及“珠冠霞帔”成為後妃及高階命婦的專屬服飾,其中霞帔以深青緞為底,繡雲鳳紋,并綴珍珠璎珞。明代《三才圖會》更詳細描繪了冠帔的組合方式:金絲編織的翟冠搭配蹙金繡雲霞紋的帔子,形成“翟冠霞帔”的固定制式。
在文化象征層面,冠帔不僅作為服飾存在,更是宗法制度下女性社會地位的物化體現。清代學者顧炎武在《日知錄》中強調“冠帔之制,所以章婦德也”,其材質、紋樣均需嚴格遵循《大明會典》等典章制度,違規僭越者将受律法制裁。這一服飾體系直至民國初年才隨封建等級制度的瓦解逐漸退出曆史舞台。
“冠帔”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古代服飾相關詞彙,其解釋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一、基本釋義 指古代婦女的正式服飾,由“冠”(帽子)和“帔”(披肩)組成,常用于貴族或官家夫人。例如唐代韓愈《華山女》詩中描述女性“洗妝拭面着冠帔”,即通過穿戴冠帔體現端莊儀态。
二、擴展含義
代指道士服飾
唐代文獻如《博異志》記載,道士的服裝中可見“金簡玉籙洎冠帔”,說明冠帔也用于道教場合,成為修行者的身份象征。
借指道士群體
五代《唐摭言》中“不願在冠帔”一句,以服飾代指道士身份,體現其社會角色。
三、文化背景 宋代王鞏《聞見近錄》提到皇帝賜予臣子家屬冠帔作為嘉獎,明代歸有光亦記載女性因夫家顯貴而獲冠帔,可見其不僅是服飾,更象征社會地位與榮譽。
注:該詞現已罕用,主要出現在古籍或曆史研究中。如需更完整的文獻用例,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唐代詩歌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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