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匦院的主持人。 唐 白居易 《達聰明緻理化策》:“國家承百王已弊之風,振千古未行之法;於是始立匭使。”《舊五代史·唐書·明宗紀六》:“以樞密閣直學士、左諫議大夫、充匭使 閻至 為工部侍郎充職。” 宋 王谠 《唐語林·補遺一》:“ 明皇 以‘匭’字似鬼,改‘匭使’為‘獻納使’。 乾元 初,復其舊名。”參見“ 匭院 ”。
"匦使"是古代中國官職名稱,特指唐代武則天時期設立的"匦院"中負責管理"匦"(即舉報箱)的官員。其核心職能是接收、處理民衆投遞的訴狀或舉報信函,直達天聽。以下從詞義、職能與曆史背景三方面分述:
匦(guǐ)
指匣子、小箱子,特指朝廷設置的銅制投書箱。《說文解字》釋為"匣也",形聲字,從"匚"(fāng,表容器),"軌"聲。武則天時期創制四色"銅匦",分設于宮門四方,供民衆投遞谏言、冤狀或舉報信函。
來源:《說文解字注》《舊唐書·則天皇後紀》
使
本義為"命令、派遣",引申為受命執行公務的官吏,如節度使、觀察使。"匦使"即專職管理匦箱的官員。
來源:《康熙字典》
職責範圍
匦使隸屬"匦院",每日開啟匦箱,整理投書,分類呈報皇帝。據《新唐書·百官志》載,匦院設"知匦使"一員,由谏議大夫或禦史兼任,确保民情直達中樞。
來源:《新唐書·卷四十七·百官志》
曆史沿革
武則天垂拱二年(686年)設銅匦,初衷為"申天下之冤滞,達萬人之情狀"。後唐玄宗改"匦使院"為"獻納院",但職能未變。宋代演變為"登聞鼓院"與"登聞檢院",明清時期發展為通政使司。
來源:《資治通鑒·唐紀十九》《宋史·職官志》
匦使制度是中國古代司法與監察體系的重要創新,象征"下情上達"的治理理念。其設立雖為鞏固統治,客觀上拓寬了民間申訴渠道,如《唐會要》記載,狄仁傑曾通過匦箱呈遞奏疏申冤。
來源:《唐會要·卷五十五》
“匦使”是古代官職名稱,具體解釋如下:
指匦院的主持人,負責管理匦院事務。匦院是唐代設立的機構,主要職能是接收臣民投遞的文書、申訴或建議,類似于古代的信訪機構。
如需進一步了解匦院運作細節,可參考《唐會要》等史籍。
邦籍邊鎖裱褫嘈閑白夾齒少心銳赤土國登聞鼓電腰風腳點翳底死地仙端愛對讀非獨蜂啓蜂窩脯脍概心孤山鶴海人憾事鶴戲弘厲锽锽滑熟将仕靜言糾黜灸眉鸠民蝌鬥篆文匡俗濟時寬剩哭天喊地老躄遼城鶴化淋涔君輪船眇曼慕悅乃才内丹拈華摘豔匹夫僮婦瓊羞窮幽極微顋巴喪家之犬森然繩愆糾違爽聳樹薯窕名鐵鳳五色縷捂眼兒象泉小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