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帝王為表示聽取臣民谏議或冤情,在朝堂外懸鼓,許臣民擊鼓上聞,謂之“登聞鼓”。《晉書·衛瓘傳》:“於是 繇 等執黃旛,撾登聞鼓。” 唐 柳宗元 《先侍禦史府君神道表》:“有擊登聞鼓以聞於上,上命先君總三司以聽理,至則平反之。”《資治通鑒·宋文帝元嘉八年》:“闕左懸登聞鼓以達冤人。” 胡三省 注:“登聞鼓,令負冤者得詣闕撾鼓,登時上聞也。”《明史·刑法志二》:“登聞鼓, 洪武 元年置於 午門 外,一禦史日監之,非大寃及機密重情不得擊,擊即引奏。” 歐陽予倩 《忠王李秀成》第三幕:“我要擊動登聞鼓,請主上臨朝。”
登聞鼓是中國古代司法制度中的一項特殊申訴機制,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登聞鼓是封建王朝在朝堂外懸挂的大鼓,允許臣民通過擊鼓直接向皇帝或高層官員申訴冤情、提出谏議。其核心功能是"直訴",即繞過常規司法程式直達天聽。
二、曆史沿革
三、運作特點
四、文化影響 該制度在《夢華錄》等影視作品中多有展現,反映了古代司法體系中"告禦狀"的特殊形态,但藝術加工常與史實存在差異。
注:更完整的曆史記載可參考《晉書》《資治通鑒》等典籍,或通過權威曆史資料查詢詳細發展脈絡。
《登聞鼓》是一個漢字詞語,拆分為“登”、“聞”和“鼓”三個部分。
其中,部首是指一個漢字的主體部分,它是漢字按照意思、結構或形狀的不同進行分類的标志。《登聞鼓》的部首為“爪”字旁。
筆畫是指漢字在寫的過程中,筆尖所走的軌迹。《登聞鼓》的筆畫數為11畫。
《登聞鼓》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的文學作品,它意味着“登上高處能聽到鼓聲”。這個詞在古代常用于描寫登山之景、傳達遠處戰事動态的情景。
在繁體字中,《登聞鼓》的字形保持基本相同。
古時候,人們的漢字寫法與現代有些不同。字體形态、書寫結構等方面存在差别。
以下是《登聞鼓》的例句:
1. 登山之後,我們在山頂上能夠清晰地聞到遠處傳來的鼓聲。
2. 夜晚的寂靜中,登高望遠,隻見遠處高山上閃爍着點點鼓火。
3. 這首詩以“登聞鼓”為題,描繪了奔騰激烈的戰鬥場面。
其他相關的組詞:
近義詞:登上高處、遠望山巅、聽到鼓聲
反義詞:下坡、聽不見鼓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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